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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县各类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质监和节水罐溉,综合经营,抓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道清障、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城镇供水、韶灌水费收取、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引、提水的能力。
地址:凤凰路
湘潭县水务局2100433B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涉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细则、规章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按规定制定或提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全县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水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监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域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城乡供水、节水、堤防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归口管理城镇防洪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塘、坝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县域范围内的重要水利工程。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重大水务工程环境评价报告,并报批;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范围内韶山灌区灌溉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工作,组织韶灌工程抗旱水量的调度。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股、站、公司二级机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重要工作进行督办;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文秘、文电、文书、档案、保密、保卫、文明卫生、会务、后勤、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对外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
(二)人事股
承办局机关和局二级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有关人事方面的业务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有关政策的上传下达;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有关业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系统职工考核管理、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工、青、妇、计划生育、职教、老干、监督等工作;负责各类人事、劳资、编制、党务年报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各类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编投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计划;负责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对资金指标及组织资金下拨,财务核算管理;负责局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核算,积极组织创收;严格控制支出,盘活有限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益,为全县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工程提供资金保证;管理好局行政事业经费和预算外资金,及时向有关部门投送报表;负责局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审计,严肃财经纪律。同时做好水利水务年报、基建月报、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劳动工资报表等工作;抓好局直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财务建制、财务汇审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负责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利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安全检查,会同设计、管理人员编制全县防洪预案、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工程技术处理方案;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汛情、水文信息和工程运行动态;对外发布各种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和各类灾情信息,随时掌握防汛抗旱的业务工作;及时、准确填好各类业务报表;掌握水利建设动态,编制水利建设简报;做好防汛值班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及时登记处理结果。
(五)水利工程管理站
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堤垸、撇洪渠,排灌机埠、韶山灌区等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工程的保安配套、维修加固及水毁、水损工程分别提出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各项工程建设;抓好各类水利工程的组织施工和验收工作;
(六)县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院
负责全县涉水工程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建档工作;负责全县涉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查勘、测量、设计、技术服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从事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水土保持、灌溉排涝、河道整治)的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七)经济管理办
负责水利系统水利经济发展;处理水利系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负责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
(八)县韶山灌区管理总站
负责制订干渠安全度汛方案,及时处理险工隐患,制订年度干渠、支渠及面上工程计划,并负责规划、设计和施工,抓好灌区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根据韶山灌区管理局的配水方案,制订灌区配水计划;负责灌区系统人员管理;负责灌区的水费征收工作。
(九)水政监察股(湘潭县水政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水利水务行业政策法规,依法保护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水事活动,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业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并负责水事建筑、采砂等办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十)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单位或个人在辖区内从事采矿、筑路和开发利用地面、地下资源等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对已造成水土流失的,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治理,并依法处罚;负责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依法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辖区水土流失防治纠纷进行协调、调解;负责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推广;负责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十一)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水资源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依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全县取水许可审批;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十二)电力排灌站
贯彻执行农田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农田水利等工程的技术审查、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电力排灌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推广农田排灌和农村饮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先进经验;负责农田水利政策调研,对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议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城乡水务管理股。
负责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城镇排水规划的制定和审核,对全县供水、污水处理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负责供水水量和污水排量的审批工作;负责城镇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排灌水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供排水成本核算、水价分析和定价的基础工作;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十四)县河道管理站
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河道工程管理、维护和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河道整治、开发利用及建设规划等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内涉河项目报批、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和征收规费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管护监督执法,协调解决河道水事纠纷。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地址:凤凰路湘潭县交通局2100433B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整座青山没了
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绿潇快反中心环境调查员在湘潭县中路铺镇安子山发现整座青山被毁,问及当地村民才知是一企业开采矽砂所致,现场没有发现破坏区域有任何修复的迹象。
青山岂容如此被破坏希望湘潭县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坐标位置
整座青山没了
现场一片狼藉
后续进展,绿潇快反中心会予以密切跟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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