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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4份);
2、(1)预付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原件须加盖“徐州市房屋置换中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章”,复印4份)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原件);
(2)付清全款的,提供交易后的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复印4份,与评估报告中复印件一致的,无需复印);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未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房地产买卖契约(验原件,复印4份 )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合规定的二手房贷一般7个工作左右即可出审批结果,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先网签,之后到...
办理流程: 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 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 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 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你好,二手房贷款办理的方法: 1、二手房贷款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房产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
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发展现状探析——提升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竞争力的思考
随着个人商品房市场快速发展,二手房市场交易趋向活跃,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了契机。把握机遇,加速发展二手房贷业务,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也能够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提升房贷业务综合贡献度。本文以工行山西分行二手房贷发展情况为例,介绍当前二手房贷发展现状,分析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房屋使用年限6年-10年(含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
(2)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第三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第五步: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六步: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