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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4份);
2、(1)预付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原件须加盖“徐州市房屋置换中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章”,复印4份)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原件);
(2)付清全款的,提供交易后的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复印4份,与评估报告中复印件一致的,无需复印);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未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
1、房地产买卖契约(验原件,复印4份 )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
3、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 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 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 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手房贷款八步走: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具备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
签了买卖合同付了首付后你去申请贷款,贷款银行通知说可以过,就去过户,等你的房产证出来了就去银行抵押,然后银行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就把房子钥匙给你,然后从银行处拿会已做了抵押记录的房产证,结束。贷款买房...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 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 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 含) 以上 (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 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含 ) 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房屋使用年限6年-10年(含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
(2)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第三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第五步: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六步: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