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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信访、新闻宣传、财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党群等工作;指导审计人才队伍建设;联系特约审计员;拟订审计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金审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审计;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二)法规和审理科。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依法组织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财政和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审计区级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六)重大项目审计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参与国家和省、市开展的大督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审计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根据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工作报告审定意见,向区政府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推广信息技术在区级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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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7月房价走势 均价 27721 元/平米,相比上月上升了0.87%,鼓楼区常住人口131.37万,辖宁海路、华侨路、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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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执法职权,工作流程及执法责任分解表
鼓楼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执法职权、工作流程及执法责任分解表 事项 名称 类 别 执法机构及岗位 岗 位 职 权 执 法 责 任 备注 民办 教育 执法 行 政 处 罚 主 办 科 室 教 育 科 民办教 育执法岗 办理有关初步调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证、制作处罚 决定法律文书、执行处罚决定、结案、文件归档等具体工作。 初步调查: 教育科接到投诉或举报,或者执法中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行 为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写出情况报告。 立案 :根据案件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立案、不予立案或者移送 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 调查取证: 按照《行政处罚法》 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 (试 行)》进行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报告。 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 处罚的案件处理建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程序、标准、条件、期限等履行 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鼓楼区人大代表关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5月13日上午,福州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常委会副主任郭光杰、严孝义参加视察。
开封市鼓楼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李保安
开封市鼓楼区审计局局长:张玉兰
开封市鼓楼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绮
开封市鼓楼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敏
开封市鼓楼区审计局副局长:赵兵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徐州市审计局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长(主任)3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许清源,徐州市云龙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