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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能,市房屋征收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负责单位日常工作;承担单位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计生、考核、接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车辆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编制单位年度收支计划,监管审定征收补偿资金。
(三)征收管理科
负责受理审查市区建设单位房屋征收有关批准文件及申请;负责起草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其公告;编制市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组织公布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补偿情况;组织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决定公告;组织召开征收听证会;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四)执法监察科
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查处违反征收法规的案件和违法搬迁的建设单位。
(五)信访科
负责房屋征收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信访部门交办的征收信访案件。
(六)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全市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关于征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制订我市房屋征收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制定相关房屋征收配套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征收复议、诉讼案件。
(七)档案科
负责征收与补偿的文件、协议、影像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设置。
局长:崔红德
副局长:拓佳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批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出征收和补偿决定;负责发布征收公告和补偿决定公告;编制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房屋征收预算。
(四)负责市规划区东川、南川、杜甫川、枣园川、河庄坪川五条川道(东川至姚店规划区界;南川至柳林三十里铺村;杜甫川至万花山花园屯村;枣园川至裴庄村;河庄坪川至石窑村)的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及不搬迁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机构的登记、审核、注册工作,监督各县区征收实施机构补偿行为。
(七)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征收与补偿的举报,并依法核实处理;负责对违法搬迁行为的查处。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
征收住宅房屋、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用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
宁波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波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启航南路233号 途经公交:10路 ...
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兼职1名);科长7名,副科长6名,工勤人员3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为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的征收管理,规范税款入库方式、入库级次和适用征收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一、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1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按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为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的征收管理,规范税款入库方式、入库级次和适用征收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一、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1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按
近日,延安市全面开展城区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大礼堂周边、黄蒿洼沟口至翟则沟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全面展开,新启动了师范路东侧、丁泉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共涉及动迁户近7000户,动迁人口1.9余万人,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余万平方米,该市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获得进一步推进。
据了解,此次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大礼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动迁户752户,动迁人口3710人,征收房屋1319间,建筑面积33810.93平方米;黄蒿洼沟口至翟则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动迁户801户,动迁人口4005人,征收房屋1370间,建筑面积37007.57平方米;师范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动迁户1032户,动迁人口5160人,征收房屋1788间,建筑面积35606.92平方米;丁泉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动迁户1167户,动迁人口5835人,征收房屋1974间,建筑面积39317.52平方米。此次征收工作的落实将对加快该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征收范围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8、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