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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基础
4.1 土方和基坑工程
4.2 钢筋工程
4.3 模板工程
4.4 混凝土工程
4.5 质量检验
5 砖烟囱筒壁
5.1 一般规定
5.2 砌体工程
5.3 质量检验
6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6.1 一般规定
6.2 钢筋工程
6.3 模板工程
6.4 混凝土工程
6.5 质量检验
7 钢烟囱和钢内筒
7.1 一般规定
7.2 钢烟囱和钢内筒制作、预拼装工程
7.3 焊接工程
7.4 钢烟囱和钢内筒安装工程
7.5 质量检验
8 烟囱平台
8.1 平台制作和安装工程
8.2 质量检验
9 内衬和隔热层
9.1 一般规定
9.2 砖内衬(筒)和隔热层
9.3 不定形材料内衬
9.4 质量检验
10 烟囱的防腐蚀
10.1 一般规定
10.2 涂料类防腐蚀
10.3 水玻璃耐酸胶泥和耐酸砂浆防腐蚀
10.4 耐酸砖防腐蚀
10.5 水玻璃轻质耐酸混凝土防腐蚀
11 附属工程
12 冬期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2.2 基础
12.3 砖烟囱筒壁
12.4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12.5 钢烟囱、钢内筒和钢构件
12.6 内衬
13 施工安全
14 工程质量验收
15 烟囱烘干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 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E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67号“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78-85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烟囱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本规范共分15章和5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质量检验的相关内容,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列于同一表中;
2.增加了“术语”一章,入选的术语主要是涉及烟囱工程的关键词;
3.增加了“基本规定”一章,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共性规定置于此章中;
4.取消了截锥组合壳基础和M型组合壳基础的内容;
5.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的相关内容;
6.烟囱筒身中心线允许偏差标准提高幅度较大;
7.增加了“钢烟囱和钢内筒”、“烟囱平台”、“烟囱的防腐蚀”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8.“内衬和隔热层”一章中,增加了不定型材料内衬的内容;
9.取消了部分对施工方法一般性规定的内容;
10.增加了钢结构和不定型材料的冬期施工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100433B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http://wenku.baidu.com/view/474d7281b9d528ea81c77909.html?from=rec&pos=0&w...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http://wenku.baidu.com/view/474d7281b9d528ea81c77909.html?from=rec&pos=0&w...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1.2 地基工程及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地基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www.xlc.cn 来源: 网载 发布时间: 2004-5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86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计标〔 1985)1208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81)建发设字第 546 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 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6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烟囱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包头市冶金工业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 业筑炉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二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
GBJ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86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计标〔 1985)1208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 81)建发设字第 546号文的通知, 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 订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6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烟囱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由包头市冶金工业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 工业筑炉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二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81)建发设字第 546
《烟囱工程手册(精装)》解释了如何应用新烟囱设计规范,总结新烟囱设计规范的成果,涉及材料、荷载与任用、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及地基基础等内容。2100433B
(1)对参加烟囱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工程施工特点,熟悉本要求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台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主要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2)烟囱施工人员应先经过医务部门的体检,证明体格适合高处作业者,才能允许进行作
业。在烟囱操作平台的施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工作。
(3)烟囱施工中应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到雷雨、6级和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停工前做好防护措施,操作台上人员撤离,应对设备、工具、零散材料及可移动的铺板等进行整理、固定并做好防护,全部人员撤离后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4)烟囱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场地平整、道路通畅、通电、通水的条件,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图进行。
(5)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必须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lOre。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危险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出人口应设专人警卫并建立警卫制度。
(7)施工现场的供电、办公及卫生设施等临时建筑和大宗材料的堆放,应布置在危险警戒线外。
(8)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人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9)烟囱工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问应搭设隔离防护棚。各种牵拉钢丝绳、滑轮装置、管道、电缆及设备等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定义1:火力发电厂采用的钢筋混凝土烟囱、钢烟囱、套筒多管式烟囱的设计与施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