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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

《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是2012年4月15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基本信息

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起草单位

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常德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等。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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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智能综合机柜

  • GXHT-ZNJG-001
  • 海通
  • 13%
  • 江苏海通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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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楼宇综合电缆

  • 可视楼内联网线,RVP4*0.2*3(锡丝编织)+RVP2*1.0(锡丝编织)
  • m
  • 要德
  • 13%
  • 江苏联通电缆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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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综合线

  • 品种:音箱线;产品说明:网线+钢丝+电源;
  • m
  • 厚德揽盛
  • 13%
  • 吉林省红昌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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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1.精品盆栽苗 一盆3支头2.自然高×冠幅:40-50cm×30-40cm
  • 绿态
  • 13%
  • 深圳市宸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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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1.精品盆栽苗 一盆3支头2.自然高×冠幅:40-50cm×30-40cm
  • 绿态
  • 13%
  • 深圳市宸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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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孔机综合

  • 台班
  • 广州市2008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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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1 2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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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1 2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1 2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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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机械

  • 综合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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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项目特征] 1.花卉种类:花烟草杯苗(21杯) 2.株高、蓬径:冠幅50-70cm,高度100-150cm 3.种植密度:5株/m2 4.养护期:每季花栽植完成后,直至下次花更换时结束 5.
  • 1杯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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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高0.8m以上,冠幅0.3m以上
  • 1200株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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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高度30-35,冠幅30-35
  • 170袋
  • 1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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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高度cm:40-50冠幅cm:20-25
  • 1000盆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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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 高度0.3m,冠幅0.25m,盆苗,49盆/m2
  • 223m²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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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起草人

胡淑云、顾善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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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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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验收第1部分:卷烟卷制质量综合评定文献

浅谈烟草卷烟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浅谈烟草卷烟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浅谈烟草卷烟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格式:pdf

大小:150KB

页数: 2页

烟草卷烟机械设备对于烟草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合理的管理方法能够有效的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在同行业的竞争力。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对烟草卷烟机械设备的管理方法。

湖北新中船烟草机械制造厂1#车间装饰部分 湖北新中船烟草机械制造厂1#车间装饰部分

湖北新中船烟草机械制造厂1#车间装饰部分

格式:xls

大小:150KB

页数: 15页

湖北新中船烟草机械制造厂1#车间装饰部分

防雷施工验收标准综合质量评定

对整栋建筑物防雷装置质量的综合评定,依据《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监督与验收手册》的各小项质量等级情况进行综合。

1)低层建筑物(或没有均压环设计),防雷装置的综合质量按子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2)高层建筑物(或有均压环设计),按照分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在合格的基础上,优良率小于SO%为三等,优良率SO%~80%为二等,优良率达80%以上为一等。当分项目(或子项目)中有一项为四等,综合质量评定为四等。

因此,防雷装置质量的综合评定分为四种情况不合格(四等)、合格(三等)、良好(二等)、优良(一等)。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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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简介

内容简介

《住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介绍了住宅工程质量的特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统一规定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验收,住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住宅工程质量的验收,列举了不同类型的工程实例加以说明。书中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要求也逐项进行了介绍,并以单位工程列出了样表,供参考使用。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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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评定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是指对补充耕地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基础地力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的质量验收评定。

其他工程项目竣工后的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项目申请后,应当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补充耕地建设项目批复文件、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规划图、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照片等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齐全的,要求限期补齐。

第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针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项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定专家人员组成,提出现场勘查、土样采集、样品分析化验、结果会商、等级确定和完成时间等要求。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从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抽取的专家与被评定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重新抽取。

参与评定的专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不得接受项目单位或利益相关方财物,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评定程序。

第七条 专家组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方案,与项目承担单位代表一起赴实地开展现场勘查并采集土壤样品,确定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选定评价因素指标值,综合评价补充耕地质量。

第八条 专家组在现场勘查时,对照项目申请资料,实地核查项目区地理位置,确定补充耕地区域;查看地形部位、耕地质地、土层厚度、道路条件、农田林网、排灌设施等情况;确定采集土壤样品位置和数量,采集并封存土壤样品,做好现场记录,填写土壤样品采样单,并由专家组与项目承担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第九条 负责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样品送交土壤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化验。

承担补充耕地土壤样品分析化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农业部门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承担土壤样品分析化验的检测机构应当具备土壤肥料检测资质。

第十条 专家组根据现场勘查和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对补充耕地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符合性做出判定,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意见书(式样见附件2)。对符合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评价基础地力,确定地力等级,提出土壤培肥改良措施建议;对不符合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负责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专家组评定结论进行审查确认,形成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补充耕地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补充耕地质量数据库,数据库内容包括耕地类型、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养分状况、田间基础设施、环境质量指标、耕地地力等级等方面信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补充耕地质量监测点,定期跟踪监测补充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的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定专家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取消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壤样品分析化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对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该机构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和主管部门,不再委托该机构承担补充耕地土壤样品检测任务。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备案。

附件:1.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申请书(式样)

2.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意见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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