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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对外联络;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基建、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规划与保护处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山环境保护、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土地利用计划;拟订全市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审核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协调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全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指导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三)建设用地处
负责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负责土地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定等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管;规范和监管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材料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四)地政地籍处
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市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并承办市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五)地质矿产处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征收与使用管理;登记统计并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订地方性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地勘成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审查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估结论;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六)测绘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市测绘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资质初审、年度注册和测绘项目备案、招投标、技术质量监管和地理信息、地图编制管理、样图初审、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和三、四等测量标志迁建的审批以及保管津贴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成果资源的收集和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社会化服务;负责本市密级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保密检查工作;负责测绘管理、测绘生产的业务指导,开展测绘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七)法规监察处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宣传教育、咨询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指导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八)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局机关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办工作;承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测绘资质初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临时用地审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租赁)、转让、改变用途审核等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受理、监管等服务工作;承担单位用地土地登记发证的协调督办服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工作。
(九)财务审计处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市区土地收益分配政策;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承担市区供地成本的结算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部门预算;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十)组织人事处(科技与外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管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土资源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以及测绘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二)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三)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四)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市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建立市区统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五)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土地利用和建设用地管理及城镇基准地价动态监督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规范各县(市、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和政府收购、储备、收回行为。拟订并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价格、土地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各县(市、区)节约集约用地分析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和监管土地估价中介组织。
(六)负责全市城乡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承办并组织市区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矛盾调处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登记统计并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治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制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审查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估结论,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
(十)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对使用本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提出立项建议。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负责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地图编制管理和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测绘案件。负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十一)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大市区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直属单位及挂靠社团组织的财务审计。协助财政和税务部门做好涉土税收的征收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十三)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王永章
局长党委书记
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党委工作。
分管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
联系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城南分局。
杨柳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地政地籍、地质矿产管理工作。
分管规划与保护处、土地整理中心、地政地籍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地质矿产处。
孙炜斌
副局长党委委员
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建设用地管理、机关党的建设、招商引资和“三服务”工作,协助分管财务管理工作。
分管建设用地处、机关党总支、招商办,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处。
樊荣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负责纪检监察、科技创新、测绘管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文明创建、扶贫开发、工青妇、关工委、老干部工作,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室、测绘管理处、基础地理信息管理中心、文明办,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处。
张中俊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局机关管理和宣传、保密、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法规监察处、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办公室、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曾勇奇
党委委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主持市土地储备中心全面工作。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各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对局长、分管局长负责。
1、局长职责
(1)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系统迅速有效地得到贯彻。
(2)主持制定本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一定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审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召集并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4)签发本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审定由本局起草并向市政府提交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决定、决议,向局党组提出本局有关处室设置调整及人事任兔建议。
(5)协调各副局长的工作关系,发挥本局的整体功能。
(6)对本局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实施领导、检查和监督。
(7)依法履行赋予的其他职责。
2、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职责
(1)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对局长负责,按照局长分工,代表局长行使某一方面的职权,并对分管处室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围绕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本局作出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部署并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落实局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及时向局长报告工作今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在职权范围内主动、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局长领导下,对分管的工作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4)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5)完成局长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市国土资源局设4个派出机构:亭湖分局、盐都分局、开发区分局、城南分局,均为正科级,分别承担所辖区域内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为:亭湖分局11名,盐都分局11名,开发区分局4名,城南分局1名。
派出机构领导职数:亭湖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盐都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开发区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城南分局局长1名。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为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办公室4名,规划与保护处4名,建设用地处4名,地政地籍处4名,地质矿产处2名,测绘管理处2名,法规监察处4名,行政许可服务处1名,财务处2名,组织人事处1名;监察室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核纪检组长(副处职)1名;正副处长(主任)18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监察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各1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
浅析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的\"多重困境\"——以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为例
本文应用了文献研究法、归纳综合法等方法,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绩效影响因素的分析,探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管所面临的\"三重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困境\"的相关建议.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徐增产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盐城市海洋局局长、盐城市林业局局长;
糜海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张亚钊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朱其平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迎春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樊荣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中俊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俞全胜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满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曾勇奇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汤中文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铁小军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一飞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虎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唐孝岗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王书洪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吴其江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王向东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李尧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朱成家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智通祥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陈晨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成立于2011年4月。 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投资1000多万元,集测震台网、前兆台网、强震台网、宣传教育、应急指挥、预警六大中心为一体的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被列入重点项目,该中心将有效提升盐城市震害预测、防震减灾的能力。
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在解放南路西侧、康乐道北侧新建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公用工程、停车场等辅助工程。 总投资2500万元 。 2100433B
许德智,盐城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
何玉良,盐城市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中:2018年5月任市委驻阜宁县帮扶工作队队长、挂任阜宁县委副书记)。
王国佐,盐城市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张建华,盐城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党委委员。
仲跃,盐城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樊六亚,盐城市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调研员。
罗建林,盐城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财务审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