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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新闻宣传、对外联络;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 负责文书档案、机要保密; 负责本行业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统筹发展相关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系统电子政务、调研信息、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综合协调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指导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二)建筑业与勘察设计管理科(挂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服务机构资质审核;负责工程项目报建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负责预防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归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综合协调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审核;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负责高边坡和深基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参与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 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登记和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科技新成果;归口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三)城市建设管理科
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的综合性、战略性、政策性研究; 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报批、下达;参与对本系统各单位拟订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进行综合汇总;指导、管理局属单位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城区供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的发展战略、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供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
(四)村镇建设管理科
指导乡镇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风景名胜、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责个体建筑工匠管理及培训、登记工作;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村建设。
(五)计划财务科
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市政项目的资金调度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重大经济活动和国有资产变更的专项审计;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报批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六)政工科
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及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应急、维稳、信访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劳动就业保险、劳动标准等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学术团体的工作; 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
将原区建设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其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公用事业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建设项目化研究的责任,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城建项目(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区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工作。
(三)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农村住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指导企业转变建造方式,实施EPC模式、装配式建筑和一体化装修,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培育高资质等级、外向度高的市场主体,推进全区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六)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主体准入与清出,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定额、建筑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活动并规范市场秩序。负责行业内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备案。
(九)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十)承担行业科技创新和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负责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住建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和市政规范、消防疏散、结构安全、设施设备等城市微观要素的审核及验收。负责不动产预售许可,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监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市空间形态、场地布局、公共配套、交通组织和建筑形象等城市宏观要素的审核及验收,负责不动产登记链条相关联的网签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不动产交易及市场管理。
2.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按规定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事前审批、批后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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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你好,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搭乘2路、1路、8路、5路、6路等即可达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 名 , 副局长3名 , 总工程师 1 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2021年6月,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涛
为更好服务民生,扎实履职尽责,宜昌市夷陵区住建系统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41条。
7月10日上午,夷陵区住建局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监督员座谈会议,向监督员们汇报了住建系统履职尽责情况,广泛听取他们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上,监督员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紧紧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行业监管的“盲点”,揭短挑刺,谏言献策;他们既肯定了夷陵住建工作所取得成绩,又指出了涉及行业管理、项目建设、行政执法、规划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7月9日至7月17日,夷陵区住建局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进行了上门走访,汇报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对住建工作的宝贵意见。
夷陵区住建局还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组织系统内干职工座谈、赴各乡镇与乡镇班子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企业座谈、与退休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上门开展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本单位内部、业务来往单位、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共设立意见箱5个,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