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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行政管理。
负责招投标的宣传推介,负责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内部协调工作;负责人员考核、考勤、学习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起草工作;负责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文秘、保密和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拟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三)负责对招投标中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法规...
招投标监督管理 (2)
招投标监督管理 (2)
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政府职能部门招投标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对违规部门进行查处;负责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工作程序;负责对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的监管;负责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工作的考核。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负责制订或参与制订本市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资源招拍挂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负责对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资源招拍挂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并管理产权交易、建设工程、土地资源、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评委专家库;
(二)负责对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招投标的咨询、投诉、协调工作;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将井研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更名为“井研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并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编制40名,设大队长1名(股级)、副大队长2名(副股级)。
将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整体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
将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井研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整体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