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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
拥有20多年的会计、审计、税务代理工作经验,谙熟中国财经及税务法律法规,著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新政策与操作指南》、《财务通则与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设计》等专业图书。
第一章营改增政策解读
第一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内容一:营改增的计划
内容二:营改增的范围与时间
内容三:营改增的主要税制安排
内容四: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安排
内容五:营改增的指导文件
第二节营改增的十大行业范围
行业一:陆路运输服务
行业二:水路运输服务
行业三:航空运输服务
行业四:管道运输服务
行业五:研发和技术服务
行业六:信息技术服务
行业七:文化创意服务
行业八:物流辅助服务
行业九: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行业十:鉴证咨询服务
第三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内容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内容二: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内容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第四节税率和征收率
内容一:税率
内容二:征收率
内容三:零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内容一:关于计税的基本规定
内容二:一般计税方法
内容三:简易计税方法
第六节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地点
内容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内容二:纳税地点
内容三:纳税计算期
第七节税收减免
内容一:税收减免的方式
内容二:税收减免的特别规定
内容三:增值税起征点
第八节征收管理
内容一:征收机构
内容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要求
第九节与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的规定
内容一:进项税额
内容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内容三: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第二章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会计科目设置
要领一:营业税会计核算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区别
要领二:核算增值税需要设置的二级科目
要领三:核算增值税需要设置的三级科目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账务处理
账务一: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账务二: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账务三: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账务四: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账务五:非正常损失等
账务六: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
账务七: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
账务八: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
账务九:月份终了的会计处理
账务十:期末借方余额的处理
账务十一: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
账务十二: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情形
账务十三:增值税检查后的账户处理
第三节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账务处理
账务一:提供应税服务
账务二: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账务三: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
第四节特殊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事项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事项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事项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事项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第一节专用发票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内容一:专用发票的构成
内容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第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额
内容一:专用发票限额管理的基本要求
内容二: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机关
内容三:最高开票限额的实地勘察机关
第三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始发行与领购
事项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始发行
事项二:专用发票的领购
第四节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要点一:专用发票的开具
要点二:发票作废
要点三: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点四: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
第四章营改增后增值税申报
第一节营改增后增值税申报要点
要点一:在报税时限内报税
要点二:准备报税时应携带的资料
要点三:抄税、报税
要点四:专用发票的认证
要点五:税款缴纳
第二节营改增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的填写
表格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表格二: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填写要求
表格三: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表格四:附表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表格五:附表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第三节营改增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的填写
表格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表格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的填写要求
第四节出口退(免)税认定及申报
内容一: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内容二:免抵退税办法
内容三:办理免抵退税的注意事项
第五章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与风险防范
第一节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
筹划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筹划二: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筹划三:进货渠道选择的纳税筹划
筹划四:销售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第二节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防范
风险一:税务稽查风险
风险二:刑事风险
风险三:反避税
附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法律法规集锦
法规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法规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法规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法规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法规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
法规六:《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法规七:《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法规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法规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法规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法规十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十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2100433B
政策中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如果想要申报增值税,有什么样的报税方式?
若收到营改增试点地区企业开过来的服务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能用来抵扣以后内销的销项税额吗?
何为“混业经营”计税方式?
许多企业在政策理解方面还存在许多疑惑,在实际操作方面尚不知如何着手。《营改增政策解读与企业实操手册》会给中小企业提供一些实际性的帮助,
在政策解读方面,本书以法规原文为“点”;以增值税、营业税相关知识的归纳、提炼为“线”,确保读者能够熟悉和理解“营改增”相关法规条款;在企业实操方面,本书注重每项事务实际操作步骤的讲解,同时配以贴近实务的“实例”,帮助读者在理解政策的基础上掌握实际操作技巧。
营改增后,建筑类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
“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 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
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管理:增值税数额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用于进项抵扣。因此,企业所能够提供的进项抵扣部分越高,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就会越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内多地都开始“营改增”方面的税收改革试点,之后该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而建筑行业是国家支柱产业,近年来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行将在对“营改增”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就建筑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应对措施进行探索。
“营改增”后不动产用途改变会计处理之政策解读
不动产用途改变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财税[2016]36号文件等“营改增”方面的文件对其操作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本文通过设置专门会计科目,探讨不动产用途改变形成的不得抵扣(或可抵扣)进项税额对该固定资产后续期间折旧损益影响的会计处理方法,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者处理该类业务提供参考。
为了推动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快速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享受国家税制改革红利,规范财务核算管理,2016年4月15日至16日,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会同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银川举办了全区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班。全区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造价、法务、合同等部门人员,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研究“营改增”政策的相关机构代表近700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杨玉经厅长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工作,带领厅机关及相关站办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严天祥讲授了《强力推进营改增,建筑业“营改增”应对实务》课程,从为什么要实施“营改增”、宁夏实施“营改”的状况、“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一般知识、建筑业“营改增”相关规定、建筑业“营改增”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系主任李旭红教授讲授了《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解析》课程,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营改增”对建筑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两大部分,具体涉及建筑业新老项目的划分问题、投标报价问题、项目公司无法取得金融业发票问题、甲供材、以往存量的房地产能否进入“营改增”之后的抵扣链条、“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居民个人房子无法取得抵扣发票的问题、国地税衔接问题、预收款、代建的计税问题、企业组织架构、项目承接与结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方面,对《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等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
本次培训班还进行了答疑解惑,对学员提出的问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薛毅民、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严天祥、部门经理郭银梅进行了答疑解惑。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刘惠敏对企业应对“营改增”当前急需要开展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主动适应增值税,响应、关注、学习,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面对挑战,搞好税收流程设计、企业财务体系设计、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承接的工程项目在5月1日前及时分类处理;三是做好“营改增”工作的衔接,各会员单位在“营改增”试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联合会反映,由联合会向主管部门、税务部门集中反映诉求。
培训班学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互动交流时气氛热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参培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班举办得及时,为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健康开展奠定了基础,为施工企业积极应对建筑业“营改增”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
《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精细化实操手册》立足于解决问题,介绍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两大主要模块——绩效与薪酬。其中重点设计了销售、生产、采购、物流、物业、财务、行政人事7类人员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方案,详细构建了管理、销售、技术、研发、专业等5类人员的薪酬体系,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参考性。
《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精细化实操手册》最大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一方面提供了有关绩效与薪酬管理所需的模型、工具、方法;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大量的绩效考核或薪酬设计的方案、示例。
《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精细化实操手册》适合于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绩效考核人员、薪酬管理人员、咨询师以及高校相关专业师生阅读使用。
既是一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汇编,也是一本推进营改增顺利开展的操作指南
★ 作者权威: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作序。
★ 内容全面:分为全面推开营改增概述、政策解读、相关业务支持与保障、相关文件四部分内容,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的各个环节做了详细介绍。
★ 政策最新:收录截至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文件以及税务总局制发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 解读精准:国家税务总局业务司局对全面推开营改增的背景、实施办法、后续政策、业务操作、纳税申报等做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 操作性强:是各地税务机关和试点纳税人应对营改增试点最具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必备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