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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06)》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06)》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根据容器承受的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类。具体划分如下: (1)低压容器p<1.57MPa(16kgf/cm2) (2)中压容器:1.57MPa(16kgf/cm2)≤p<...
因为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且压力大,气瓶用久了会产生腐烂,不耐压了,如果不定期进行检验的话,容易造成泄漏或爆炸,所以要进行定期检查
燃气调压器分一级调压器和二级调压器;使用调压器要根据它的进出口压力来选择!在使用时要把最终的出口压力调到适合燃气用具的压力!
液化石油气钢瓶超装危害
针对日常燃气企业中液化石油气钢瓶误操作超装,以及相关企业违规使用惰性气体充进液化石油气钢瓶造成钢瓶超装,分析论证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允许质量与其材质和环境温度之间的关系,并举例计算了钢瓶超装后钢瓶压力的变化情况,阐明了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进行充装的必要性。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常识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常识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何要进行定期检验? 液化石油气钢经长期使用,会出现油漆脱落、腐蚀、机械损伤 (如凹坑、刻痕等)、角阀开启不畅、漏气等现象,如不定期检 验,及时发现并处理上述现象,轻则降低钢瓶的使用寿命,重则 会导致意外灾难。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依据是什么?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规定是依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钢瓶定期检验的技术标准是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标准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规定对在用的 15kg 以及小于 15kg 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 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 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 3年,对在 用的 50kg的钢瓶每 3年检验一次。 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有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工艺导则(CJ/T36-2002代替CJ/T36-1999)》是根据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GB15380——2001《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和GB17259——1998{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对CJ/T36—1999进行修订的。与CJ/T36—199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引用标准;采用近几年发布的相关标准;去掉附录A中各专业工序卡片,采用一张通用的工序卡,以适应钢瓶行业的专业化生产。2100433B
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DB15/T 1818-2020)的制定,达到延长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时间,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的安全目的的检验质量、能力和技术水平。 2100433B
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DB15/T 1818-2020)规定了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该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的可重复充装的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