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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世宽,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书记。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市容委全面工作;2、负责研究制定市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3、主管办公室、财务科;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焦万智,男,1957年6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书记、副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市容委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2、负责组织、人事、档案、保密、职工教育、再就业人员管理、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3、分管政工科、监察科、劳务服务中心;4、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爱国,男,1958年1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市容景观管理、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城乡垃圾分类、扫雪铲冰、城乡环境相关工作;2、负责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国家卫生城长效管理、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工作;3、分管市容环境管理科、城乡环境整治科、垃圾渣土管理办公室、农村环境管理办公室、协助主任管理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剑英,男,1963年4月出生,满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2年6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行政许可审批、燃气行业管理、经营性停车设施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夜景照明工作;2、负责城镇道路、桥梁、亮化、交通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与养护工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3、分管市政行业管理科、项目管理办公室、市政管理处、市政工程公司、市政材料设备供应站;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闫茂先,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1989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供暖行业管理、供暖设施建设、供暖运行、热计量改革及地热资源研究、开发与利用工作;2、负责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与新农村办有关工作;3、分管供暖管理办公室、市政供暖所、地热资源研究开发中心;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贺海俊,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1992年参加工作,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1、协助常爱国同志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2、负责北山葡萄带、四季花海等重点沟域环境工作规划、推进、落实;3、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姝梅,女,1965年3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6年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策划、申报、推进、监理、招投标工作;2、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设施综合协调管理与系统科技工作;3、分管市政设施规划管理科;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贾宝茹,女,1965年9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市容委工会工作;2、协助书记开展党务、计划生育、妇联、共青团工作;3、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连启,男,1958年3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武装部长。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市容委武装部工作;2、负责信访、安全、应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督查、包村、网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文化活动组织工作;3、分管综合科;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立山,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工作职责:1、负责市政工程占地拆迁工作;2、协助王剑英同志开展市政工程建设相关协调工作;3、分管工程协调科;4、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淑娟,女,1970年12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延庆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2、完成党委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延庆县东外大街89号延庆县市政市容管委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本市关于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拟订延庆县市政市容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延庆县地下管线、输油气地下管道、城市地下设施检查井及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的责任;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三)负责延庆县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负责县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
(四)承担延庆县城市容貌管理责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县规划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负责本县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会同县环境保护部门核准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拆除;制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规定,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县城乡环境建设、环境秩序整治责任;承担延庆县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本县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延庆县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八)负责临时占用道路、掘动路面的审批;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九)负责本县相关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行业相关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投标时的监理大纲(内含项目部组织图)及招标要求、投标时的人员要求
清凉盛景最低价: 805 万元/套 地址: 延庆八达岭高速58号(八达岭长城)出口 北美田园式的设计风...
龙聚山庄二期 均价:6500元/平米 位置:延庆县城正北8公里(龙庆峡风景区) 融景美庐 均价:14193元/平米 位置:延庆县妫水南街8号 舜泽园 均价:11509元/平米 位置:舜泽园位于延庆县南...
城乡环境整治科 :会同县规划部门编制本县城乡环境建设规划,拟订工作方案;负责本县城乡环境建设和城市运行保障方面的政策研究;组织拟订环境建设设施设置标准和规范;指导乡镇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城乡垃圾分类与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延庆县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市政设施规划管理:负责研究拟订本县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报及合同、招投标管理;承担本县城市地下管线、管道、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设施及架空杆线的协调、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负责拟订有关市政管线建设规划和维护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科技工作。
市政行业管理科:负责本县燃气、经营性停车设施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市容委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受理及审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本县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本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调各行业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本县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指导落实重点地区、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管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架空线入地工作;负责本县城市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
监察科:负责市政市容委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纪检监察建设工作。
财务科: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团员、工会、统战、离退休干部、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及专业人员的聘用及考核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宣传、起草有关重要文稿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法制、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0年北京市部分高速路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项目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代理机构”)受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委托方”)的委托,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0 年北京市 部分高速路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项目(招标编号: 1041STC00677/01-39)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 合格投标人指: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广告发布内容, 遵守 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及规章制度;并且无不良记录(不在北京 市企业信用提示或警示信息系统)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西四环、北五环、西五环、东五环、六环路通黄段、京哈高 速(原京沈高速)和京开高速 7个路段的 39个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具体分标 段情况详见附件)。 3、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文件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市路灯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r\n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照明服务水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贼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第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