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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按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撤消水利管理股,原部分行政职能并入水利工程股,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水利工程管理所。据此,县水务局拟设置6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行业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宣传、组织实施各种涉水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指导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承担水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全县城乡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功能区的划分,协同有关部门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制度;主管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协调处理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水事纠纷。
(三)财务股
负责全县水务系统贯彻实施财政、税收、价格、信贷政策;承担全县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物资、器材计划、供应和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县水费的收交与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规划计划股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和县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勘测、设计前期工作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水利有关重大技术问题;承担县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
(五)水利工程股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大中型和县重点水利勘测、设计前期工作管理;承办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承办水利综合统计;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工作;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根据分工的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指导重点及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组织验收;指导、监督水利施工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测工作;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田灌溉、排水、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行蓄洪区)和灌区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对全县河道和水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对全县河道采沙、滩涂利用等进行管理;指导全县乡村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县属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及其经营管理的业务指导;主管全县农村节水工作;负责县内灌溉试验站的管理与墒情测报工作;负责全县与水利工程有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工程绿化工作;协调管理乡镇间水利纠纷。
(六)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工作;主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拟定全县水利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妇、青、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内设事业单位:
<一> 县水务局防汛物资器材仓库。
<二> 县水务局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室
<三> 县水务局水利机械施工队
下属单位(二级机构)
颍上县机电排灌所
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颍上县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服务队
颍上县水利工程管理所(筹备)
颍上县水务局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有关部门配合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水利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和防止水害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全县河流及湖泊洼地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跨乡镇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报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主要沟河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及地区间水事纠纷;对全县河道采砂实施监管。
(七)负责全县水利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有关标准、定额、规程、规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全县水利施工队伍的资质评审。
(八)负责全县大中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和县属工程的经营管理;指导全县防汛、抗旱、除涝、灌溉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十)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城市供水水资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城市水利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建设的计划安排及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利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监督、检查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和单位基础建设。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住址:颍上县城关镇交通西路160号。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笔者日前从颍上县获悉,近两年,该县统筹发改、经信、水务、住建等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强化资金投入,建立了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全力推进节水工作,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适时出台,城乡各类用水主体主动节水、自觉爱水的意识明显增强。
日常工作中,颍上县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建设,将用水定额作为企业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证延续和用水计划核定的依据,对不符合定额标准的不予审批取水或者暂缓延续取水许可证。同时,以刘庄煤矿、金太阳药业为创建典型,鼓励企业自觉节水。为加大节水型城市建设力度,提高工作质量,该县成立了节水办,去年选择县城内7个小区开展省级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提高城市节水能力和市民节水意识;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去年以来投入320万元,对存在跑、冒、滴、漏情况的12公里管网实施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大大降低;推进工业用水技术改造,针对煤矿水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加强节水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新设备,截至目前,谢桥煤矿中水回用120万吨,刘庄煤矿中水回用202万吨;推进农业用水技术改造,仅2016年该县就新增、恢复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75万亩。
阜阳日报 通讯员 童话宣
作为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县建设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颍上县建设局
1、研究制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材工业、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省标准定额和行业的标准定额;组织制订全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的招投标有关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全县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指导与制订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批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5、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县城市供水、排水、广告设施、道路、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雕塑工作;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城市综合治理、城建监察和防洪排涝工作。
6、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参与村镇的综合开发和村镇建设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小康村建设工作。
7、制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工作。
8、制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指导行为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工作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9、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计划、标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建设待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
10、研究制订搞好建材企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建材企业的体制改革。
11、执行建材产品的标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12、管理全县建材行业和科技发展、技术引进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的开展。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