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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工程综合保险是承保领有营业执照的营造厂商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各种建筑及土木工程。
该保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营造工程本身系综合保险: 凡非约定的各种风险均予承保,比如,火灾、爆炸、洪水、飓风、地震、偷窃、施工疏忽、他人恶意破坏等; ②第三者意外责任: 被保险人或次承保人或其受雇人在施工场地,因履行承包工作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财物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③施工机具险; ④雇主责任险; ⑤邻屋倒塌责任险: 被保险人在施工中,因震动或支架薄弱造成第三者的房屋倒塌,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⑥保固期间责任: a.有限保固责任: 被保险履行保固 (义证) 责任而进行的整修、改正、重新施工等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而使保险标的毁损的赔偿责任; b.扩大保固责任: 除了保固期间的责任外,再加上属于原营建保险期间,承保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⑦保证责任:被保险人与业主或贷款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因未能履行的赔偿责任。
您好 现在这个没有规定的计算公式 按照上海地区的交四金每月多少钱 再算多少人工 工期月 相乘计算
现在还需要计算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吗? 应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计取..........
营造法原、营造法式的版本太多,而且很容易搜到的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
住宅综合保险是日本财产保险的一种,为适应日常生产中所遇到危险日趋复杂化的需要于昭和36年 (1961) 在住宅火灾保险的基础上,扩大了责任范围而创设的。由于该险种以居住专用建筑物和存放在其中的家庭财物为承保对象,不仅承保财产的损失,还附有特约承保交通伤害保险、个人赔偿责任保险等,因而称为 “住宅综合保险”。
本保险由于火灾、雷击、爆裂、爆炸、风、水、雪灾所致之损失从建筑物外部物体的飞来、落下、冲撞的损失,供排水设备发生事故所致水濡的损失,骚扰和集团行为所致之损失,盗窃损失,持出财产的损害以及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分项负赔偿责任。赔偿时分: 损害赔款、持出家财赔款、风水雪灾赔款、临时费用赔款、残存物清理费用赔款、失火慰问费用赔款、伤害费用赔款等7项。损害赔偿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标的价值80%以上时,于保险金额限度内给付其实际损失。不满80%时,按有关规定计算赔款。2100433B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浙江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
专家指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机制,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
日前,记者从浙江保监局获悉,该局联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
要求各地积极稳妥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投保”的原则,结合实际,重点推进;坚持市场运作,有序开展;强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控的反馈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广泛开展宣传和普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