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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搅拌站网

中国搅拌站网是针对搅拌站行业建立起的一家专业性的网站,也是国内客户量最大、产品数据最丰富、访问人数最多的混凝土搅拌站网站。

中国搅拌站网基本信息

中国搅拌站网网站内容

1、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厂商及配件商产品信息发布;

2、混凝土搅拌站产品及配件交易信息;

3、混凝土搅拌站二手设备租赁信息;

4、混凝土搅拌站人才招聘信息;

5、混凝土搅拌站及时行情信息服务;

6、汇集每天最新的国内混凝土搅拌站新闻信息!

7、拥有国内最大的混凝土搅拌站产品数据库、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数据库!

8、混凝土搅拌站搜索引擎,提供多种形式的产品检索!

9、混凝土搅拌站技术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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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搅拌站网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潜水搅拌

  • 潜水搅拌机 叶轮直径650mm, 材质:SS304
  • 汇蓝
  • 9%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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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搅拌

  • 潜水搅拌机 叶轮直径6350mm,电机功率P=5.0kw,潜水深度20m 材质:SS304
  • 江苏天雨
  • 9%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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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搅拌

  • 叶轮直径620mm,电机功率P=5.0kw,材质不锈钢
  • 蓝深
  • 9%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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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

  • 1.与食品接触到的金属,均采用高档不锈钢材料制造. 2.三速
  • 9%
  • 四川点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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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

  • 1.与食品接触到的金属,均采用高档不锈钢材料制造. 2.三速
  • 9%
  • 成都华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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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生产率15m3/h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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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生产率50m3/h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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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生产率60m3/h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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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生产率60m3/h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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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生产率15m3/h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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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

  • HZS180C8
  • 1套
  • 1
  •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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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S180混凝土搅拌站

  • 粉罐置顶HZS180搅拌站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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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HZS240-1Q4000
  • 2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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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搅拌站专用)

  • 1-3,2-4,05
  • 30000t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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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

  • HZS180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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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搅拌站网网站介绍

1、中国搅拌站网为国内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厂商、配套件供应商、二手设备、租赁、交易提供展示商机的电子商务平台;为用户选择混凝土搅拌站产品及配件提供商家对比;为混凝土搅拌站经验技术、人才交流提供信息平台.

2、作为搅拌站行业最大的服务性的商务网站--中国搅拌站网,致力于为中国的搅拌站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专业网络营销及资讯服务。

3、我们完全掌握行业企业的各种需求,用我们的优势为企业解决销售难、市场维护难、品牌打造难等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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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搅拌站网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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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搅拌站网文献

混凝土搅拌站网络化生产管理系统设计 混凝土搅拌站网络化生产管理系统设计

混凝土搅拌站网络化生产管理系统设计

格式:pdf

大小:882KB

页数: 4页

在分析国内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构建了企业局域网,并利用Visual Basic和SQLSERVER设计了一套混凝土搅拌站网络化生产管理系统,提高了生产效率,使整个搅拌站管理更加规范、优化.

网络智能干混砂浆搅拌站 网络智能干混砂浆搅拌站

网络智能干混砂浆搅拌站

格式:pdf

大小:882KB

页数: 6页

对国内外干混砂浆搅拌站发展现状与趋势进行分析,介绍网络智能干混砂浆搅拌站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组成及工艺流程。该型搅拌站的生产过程可实现网络智能连续控制,烘干系统采用多点蓝牙无线测温装置,计量系统采用固体冲板流量称,性能先进,控制灵活,计量准确。实际应用证明,网络智能干混砂浆搅拌站可降低综合成本,且生产过程节能环保,所产生的干混砂浆性能稳定,质量可靠。

测站站网布设

遥测水文站、水位站布设

(1)根据系统功能和预报方案要求,利用原有测站布设遥测站或增补新的遥测站。

(2)原有测站水位-流量关系稳定的,可以只设为遥测 水位站;原有测站的水位-流量关系不稳定的以及新建的遥测站,应设遥测水文站 。

遥测雨量站

我国的雨量站分为面雨量站和配套雨量站。面雨量站能控制月年降水量和暴雨特征值在大范围的分布规律,要求长期稳定。配套雨量站是与小河站及区域代表站进行同步的配套观测,控制暴雨的时空变化,求得具有足够精度的面平均雨量值,以探索降水量与径流之间的转化规律。与面雨量站相比,配套雨量站应有较高的布站密度,并配套自动仪器,详细记载降雨过程。显然,测报系统雨量站网的布设,应与配套雨量站的要求一致。雨量站网密度评价的几种参考方法和指标如下。

(一)根据《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92)分析确定

(二)采用经验公式分析确定

(1)江西省经验公式

(2)河南省经验公式

(3)江苏省平原区配套雨量站经验公式

(三)参照我国部分测报系统遥测雨量站网密度确定

我国与已建成很多测报系统,这些系统代表了我国已建或拟建系统的实际情况,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将折现系统站网密度与面积之间的关系描述于半对数格纸上,与几个经验公式对比,可与看出,河南省经验公式的计算结果与所描述的关系接近。

(四)参照《水文实践指南》确定

1981年世界气象组织(WMO)在《水文实践指南》第一卷中提出:在温带、内陆热带山区,最适合的做法是按大约500米高差来规划高度带,在各个带上布设测站最小密度为100~250km2/站,由于人口稀疏、交通闭塞或其他经济方面的原因,最小密度可以为250~1000km2/站。

(五)参照美国一些单位的研究成果中所提供的流域面积与所需雨量站数的关系确定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美国国家天气局气象处、伊利诺斯州水调查局以及斯坦福大学曾就降雨空间变化、洪水预报所需雨量站数和采样时间间隔等进行过广泛研究,并给出了流域面积和所需雨情站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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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搅拌功率

搅拌器向液体输出的功率P,按下式计算:

P=Kd5N3ρ

式中K为功率准数,它是搅拌雷诺数Rej(Rej=d2Nρ/μ)的函数;d和N 分别为搅拌器的直径和转速;ρ和μ分别为混合液的密度和粘度。对于一定几何结构的搅拌器和搅拌槽,K与Rej的函数关系可由实验测定,将这函数关系绘成曲线,称为功率曲线(图7)。

搅拌功率的基本计算方法

理论上虽然可将搅拌功率分为搅拌器功率和搅拌作业功率两个方面考虑,但在实践中一般只考虑或主要考虑搅拌器功率,因搅拌作业功率很难予以准确测定,一般通过设定搅拌器的转速来满足达到所需的搅拌作业功率。从搅拌器功率的概念出发,影响搅拌功率的主要因素如下。

① 搅拌器的结构和运行参数,如搅拌器的型式、桨叶直径和宽度、桨叶的倾角、桨叶数量、搅拌器的转速等。

② 搅拌槽的结构参数,如搅拌槽内径和高度、有无挡板或导流筒、挡板的宽度和数量、导流筒直径等。

③ 搅拌介质的物性,如各介质的密度、液相介质黏度、固体颗粒大小、气体介质通气率等。

由以上分析可见,影响搅拌功率的因素是很复杂的,一般难以直接通过理论分析方法来得到搅拌功率的计算方程。因此,借助于实验方法,再结合理论分析,是求得搅拌功率计算公式的惟一途径。

由流体力学的纳维尔-斯托克斯方程,并将其表示成无量纲形式,可得到无量纲关系式(11-14)。

Np=P/ρN³dj5=f(Re,Fr)

式中Np--功率准数

Fr--弗鲁德数,Fr=N²dj/g;

P--搅拌功率,W。

式(11-14)中,雷诺数反映了流体惯性力与粘滞力之比,而弗鲁德数反映了流体惯性力与重力之比。实验表明,除了在Re>300的过渡流状态时,Fr数对搅拌功率都没有影响。即使在Re>300的过渡流状态,Fr数对大部分的搅拌桨叶影响也不大。因此在工程上都直接把功率因数表示成雷诺数的函数,而不考虑弗鲁德数的影响。

由于在雷诺数中仅包含了搅拌器的转速、桨叶直径、流体的密度和黏度,因此对于以上提及的其他众多因素必须在实验中予以设定,然后测出功率准数与雷诺数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到,从实验得到的所有功率准数与雷诺数的关系曲线或方程都只能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才能使用。最明显的是对不同的桨型,功率准数与雷诺数的关系曲线是不同的,它们的Np-Re关系曲线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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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文站网管理,充分发挥水文站网功能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文站网,是指在流域或者区域内,由适当数量各类水文测站构成的水文监测资料收集系统。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文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文站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在所管辖范围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对水文站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站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按其重要性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重要水文测站。

根据水文实验研究或者其他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设立水文实验站。

第五条 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审查后,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应当确定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

(一)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汛且集水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文测站。

(二)集水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且年径流量3亿立方米以上,或者集水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且年径流量5亿立方米以上,或者年径流量25亿立方米以上的水文测站;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独流入海河流的控制站。

(三)常年水面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常年蓄水量10亿立方米以上的湖泊代表站。

(四)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或者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下游有大中型城市、重要铁路公路干线、大型骨干企业,或者库容不足1亿立方米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认为对流域防灾减灾有重要影响的水库站;供水人口50万人以上的水库站。

(五)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上设置的水量调度控制站;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省际河流边界控制站,或者对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有重要作用的水文测站。

(六)国家重点综合型的水文实验站,位于重点产沙区的代表站。

(七)向其他国家、有关国际组织通报汛情或者长期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邻国交界的跨界河流(以下简称跨界河流)水文资料交换活动的水文测站;集水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出入境河流控制站;距国界(境)300公里范围内、对水资源管理和防灾减灾等有重要影响的水文测站。

(八)国家重点地下水站、水质站、墒情站、生态站。

第七条 国家对水文站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水文站网规划是水文站网建设、管理的依据。水文站网规划应当依据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与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水文站网规划应当坚持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区域服从流域,布局合理、防止重复,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的原则。

第八条 水文站网规划主要包括站网现状与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站网功能、站网布局、站网组成、监测项目、测验方式、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和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九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水文站网规划,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流域水文站网规划,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

省级水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水文站网规划,经流域管理机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备案。

第十条 水文站网规划应当根据江河湖库的变化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适时修改。修改水文站网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有关专业规划中涉及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与水文站网规划衔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该专业规划前,应当就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置征求省级水文机构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应当依据水文站网规划,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

其他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备案。其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河,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交界河段设立和调整水文测站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设站方案或者调整方案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站方案或者调整方案,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确定。

第十四条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技术论证,技术论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和调整的原因、目的、作用和任务;

(二)测验河段站址选择依据、观测项目、测验设施布置;

(三)测验、通信方案,人员配备,运行管理方案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五)因重大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水文测站迁移的,还应当提出相应投资概算及增加运行管理成本的预算。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设立专用水文测站:

(一)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和具有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水电站;

(二)大中型城镇供水工程;

(三)大中型灌区;

(四)重要的引、调水工程;

(五)其他应当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重大建设工程。

第十六条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就设站的必要性作出说明,按照管理权限报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级水文机构批准后,方可设立。该测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开展水文监测工作必要的场地和基础设施;

(二)具有必需的水文监测专用技术装备和计量器具;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级水文机构应当自收到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查勘所需时间除外。

撤销专用水文测站,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因交通、航运、环境保护等需要而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或者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未覆盖的区域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相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级水文机构的意见。

第十八条 专用水文测站和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县、市管理的水文测站,应当接受省级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专用水文测站达到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标准的,在有关省级水文机构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与该专用水文测站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后,可以将其作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其资料纳入省级水文机构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水文资料整汇编。

第十九条 水文实验站的设立和调整,由水文实验站建设单位报经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 国家水文站网应当保持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裁撤、改级和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因重大工程建设确需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报请对该站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各20公里(平原河网区上下游各10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有关工程影响水文监测、致使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级水文机构管理的跨界河流水文测站和对流域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有重大作用的水文测站,应当接受流域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经流域管理机构与管理该水文测站的省级水文机构协商一致,可由流域管理机构与省级水文机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级水文机构管理的水文测站,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经省级水文机构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可同时接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具有审批权限的有关行政机关、流域管理机构、水文机构,不依法履行审批、监督职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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