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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隶属于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第一届理事成立会于2014年9月3日在湖南长沙举行。11月9日由中国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主办的“中国硅藻泥材料行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这也意味着国家对硅藻泥行业的重视。协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规划行业,服务企业,维护消费者,回报社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基本信息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所倡导的中国硅藻泥行业自律公约,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硅藻泥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守法、公平、诚信基本原则,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消费者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行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断完善各种体系、产品认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抵制不符合产品质量、环保标准的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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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硅藻泥材料好不好?

  • 。/。 。
  • 华塑
  • 13%
  • 深圳市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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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防潮防霉墙体材料

  • 15KG 硅藻
  • m2
  • 五棵松
  • 13%
  • 福建五棵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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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装饰

  • 603×603 厚度12
  • m2
  • 泰山
  • 13%
  •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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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涂料

  • 品种:硅藻泥;容量:18kg/桶;规格型号:400-800目
  • kg
  • 清大纳美
  • 13%
  • 新疆清大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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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涂料

  • 品种:硅藻泥;容量:18kg/桶;规格型号:3000目
  • kg
  • 清大纳美
  • 13%
  • 新疆清大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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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土粉

  • 生料
  • kg
  • 韶关市2019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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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土粉

  • 生料
  • kg
  • 韶关市2019年3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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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土粉

  • 生料
  • kg
  • 韶关市2010年5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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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土粉

  • 熟料 120目
  • kg
  • 韶关市2010年5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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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土隔热砖

  • 韶关市2010年5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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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

  • 硅藻泥
  • 8.92m²
  • 3
  • 蒙太奇、兰舍、安居客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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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泥

  • 硅藻泥
  • 1m²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9-11
查看价格

硅藻泥

  • 墙面黄色硅藻泥
  • 1550kg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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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藻泥

  • 普通硅藻泥
  • 750kg
  • 1
  • /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7-18
查看价格

硅藻泥

  • 硅藻泥
  • 0.2t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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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行业现状问题

从现状来看,第一是我们的各种标准,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这还没有出台。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因素。

第二个是做良心产品,做良心企业家,这是靠什么,得靠企业家来对自己的生产选料,工艺,售后,整个过程都要进行提炼,要把这个工作要做好。包括我们消费者提到的乱象,它可能有一些原因,根源出在我们生产者身上。

第三个就是现在这个产品,可能走到一个误区,很多市场的引导,把它引导到公益性上去了,我们一定要关注的是硅藻泥它是一个环保的功能性产品材料,我们好的硅藻泥能做到零甲醛,零VOC,他检测不出来,它是无毒无害,这样我们关注的时候,要多引导消费者多关注它的环保,对它的工艺性,装饰性,这方面可能需要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如果注重,健康,环保,安全的话,多关注它的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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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协会简介

硅藻泥材料作为我国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对于硅藻泥本身来说,因其独特的环保功能,符合国家的环保可持续性的消费理念,所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分会成立了,这是中国硅藻泥行业的第一个国家级别协会,协会将依照行业共同章程,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管职能的工作,监管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维护企业经济权益,规范市场行为,调配市场资源,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发展整个硅藻泥行业,制定科学统一的全国质量标准。在即将颁布的中国硅藻泥产品质量新的标准中,将对硅藻泥中硅藻土的成分明确的做了下限的规定,根据配比来进行产品分级,让硅藻泥产品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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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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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职能与作用

1、本协会创办硅藻泥行业网站及刊物,针对硅藻泥材料使用单位定期推广宣传。

2、本协会对会员企业的生产产品结合行业主流媒体,开设硅藻泥行业频道、手机推广客户端、装饰装修图集、装修材料应用指导等进行全年专题推广工作;

3、本协会将向会员企业提供开发经营商和代理商招商对接活动活动;

4、结合优质建材博览会创立硅藻泥材料专业展区,建设展览展示平台,对接实体经销商;

5、协助企业进行国家强制性认证及十环认证,绿色建材认证等荣誉性认证;

6、结合国家商务部门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和组织参加海外展会,国际交流,技术引进,产品出口等系列服务;

7、定期开展营销培训,技术配方培训;针对会员企业生产技术及营销策略进行免费指导工作;

8、进行行业媒体舆论情报收集及分析工作,方便会员企业了解社会舆论导向,为会员提供国内外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

9、本协会针对会员企业生产技术及营销策略进行常态化指导工作;

10、组织行业产品及品牌建设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11、本协会将推荐优质硅藻泥建材产品对接国家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作

12、被协会将指导辅助企业进行硅藻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及施工规范标准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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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会长、副会长单位

硅藻泥材料分会执行会长、湖南蓝天豚硅藻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童彬原

长春市太泥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茜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大森林硅藻泥有限公司

厦门硅藻泥建材有限公司

青岛川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欧亚绿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临江市宝健纳米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澳格瑞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南通华仑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管同军

深圳光天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尊龙环保节能建材有限

昆山炫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吉林省嘉鹏硅藻土研发有限公司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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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文献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格式:pdf

大小:88KB

页数: 未知

伴随着我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行业的发展,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在成立后一直为了促进家居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做着大量工作。2014年4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正式发布《关于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的通知》,表示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

格式:pdf

大小:88KB

页数: 1页

伴随着我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行业的发展,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在成立后一直为了促进家居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做着大量工作。2014年4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正式发布《关于筹备成立硅藻泥材料分会的通知》,表示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硅藻泥材料分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是由全国各地区、各系统从事混凝土生产与科研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专业性社团,是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遵守中国建筑业协会的章程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分会的宗旨是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振兴行业服务,承担中国建筑业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本分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备案,重要人事事项和外事工作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审批,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的财务监督。

第四条 本分会办公地点设在沈阳,依托单位是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

负责行业的科技进步的交流指导,组织行业培训,评优评奖,参观交流等活动。

大力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反映行业现状和政策执行情况,积极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并管理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库。

第三章 理事

第六条 本分会不吸收基层会员,只接收单位理事。本分会理事在各省(市)及系统的混凝土核心企事业单位中推举,被推举的单位选派一名代表出任理事。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分会的理事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代表性和先进性。本分会的理事单位,一定是本地区(系统)中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

(二)承认我分会管理办法,自愿加入我会,并经省(市)、系统的混凝土协会(没成立协会的省(市),由我会委托的组织)推荐。

第八条 本分会受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委托并按其要求发展理事。理事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当地协会(或我会委托单位)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备案、办理入会登记,并颁发理事证书。

第九条 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分会的有关行业资料。

(三)接受本分会委托,代表本分会出席当地区的相关活动。

(四)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并有退会自由。

第十条 理事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分会的管理办法,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二)积极承担本分会委托的工作;

(三)关心本会工作,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理事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会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同意后交回理事证书。理事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理事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并报中国建筑业协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代表大会。理事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分会管理办法;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选举、罢免分会理事(常务理事);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提出终止事宜,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

(六)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理事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审查批准。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按理事人数不多于四分之一比例选举产生。

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四年,常务理事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调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由依托单位提出常务理事替换人选,由常务理事会确认,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理事大会;

(四)向理事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六)提出理事的吸收或除名意见,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

(七)提出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意见,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

(八)领导本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十一)审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研究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

(三)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本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程序:本会会长人选由依托单位选派,最后交理事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依托单位由会长扩大会议推荐,具体人选由依托单位选派,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然后交理事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的人选由会长提名,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再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分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内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分会受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理事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分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经过审计,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分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代表大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及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损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分会换届或更换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或其认可的审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一条 本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管理办法的修改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三分之二常务理事表决通过后,报理事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经修改后的管理办法,须在理事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建筑业协会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理事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做出决议,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审查同意,并报建设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分会终止前,须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经 2002年 9 月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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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质量分会简介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是建筑装饰行业全国性法人社团,协会自1984年9月成立以来,以发展中国建筑装饰业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业内的专业技术、经济、文化活动,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较高的话语权和代表性。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质量分会(简称:中装协质量分会)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下设分会,将围绕质量研究探讨、总结交流和推广实施装饰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编制、宣贯和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调查研究与服务企业发展的个性需求,为有效推动广大建筑装饰企业在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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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工程改造与加固分会一、概述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工程改造与加固分会,英文:The Building Reconstruction and Reinforcement Agency of The China Association of Building Energy Efficincy,中文简称:改造加固协会,英文简称:BRAC。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社团标准、认证标识、技术推广、国际合作、会展培训等服务,大力推进建筑工程行业可持续、健康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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