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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法是为防止植物病虫害传播、蔓延,由国家制定的关于对进出口和国内不同地区间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进行检疫和处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强了植物检疫工作。1954年政务院批准对外贸易部公布执行的《输出入植物检疫暂行办法》和《输出入植物应施检疫种类和检疫对象名单》。
动物的检疫方法包括: 1、 流行病学调查; 2、病理检查; 3、病源检查; 4、免疫学检查; 5、临床检查 。
各位领导、各位: 本人丁江生,现任**市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现将本人一年来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们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积极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 做...
不管是主缸,还是检疫缸,氨浓度过高都是一个大问题,而对于检疫缸来讲,氨浓度高是检疫失败的罪魁祸首。因此检疫缸要注意定期检查。我听说有鱼友用Seachem的氨检测贴,可以贴在水族箱内部,虽然不会很精确,...
【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1983 年 1 月 3 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 1992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 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第一条 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 林 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 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 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 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 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第四条 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 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 虫、杂 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 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 植物产品名 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
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项目初步
2007年中央预算内林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说明书 XX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2006年 12月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提要 1.1.1 项目名称: XX 省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项目 1.1.2 项目建设地点: XX 省贵阳市乌当林业绿化局水田苗圃 1.1.3 项目法人: XX 省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1.1.4 项目法人代表: 1.1.5 项目主管单位: XX 省林业厅 1.1.6 项目性质: 新建 1.1.7 项目建设目标: 以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国家的生态 安全为目的,以能满足本省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 苗木和其它繁殖材 料的隔离试种需要,建设成国内一流的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为 目标。 1.1.8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苗圃总面积 105 亩,按生产经 营管理需要分成综合管理区 3.8 亩,检疫除治区 1.2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发布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规章和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的局令、公告等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截止到2005年8月,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共316个,形成基本适应行政执法需要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规体系。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