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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1月- 浙江化工试验所在浙江大学内成立,隶属浙江省工矿厅直接领导。此前,华东军政委员会于49年12月任命李寿恒教授为浙江化工试验所主任,并筹建该所。
2月1日 浙江化工试验所正式开展工作,内设三个研究组,主要利用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化肥、农药等科学研究,为农业服务。
1952年
浙江化工试验所以明矾石为原料,用氨碱法制得钾氮混合肥。标志着浙江对化学肥料的研究开始起步。
1953年
3月- 浙江化工试验所划归中央重工业部化工局领导,改名为中央化工试验所杭州分所。
1954年
3月- 中央重工业部决定,杭州市分所大部分人员并入沈阳化工综合研究所(现沈阳化工研究院),留下少数人员组建成为浙江省工业厅综合工业试验所。章元济同志任主任。 1957年
6月- 浙江省工业厅综合工业试验所,更名为浙江省应用化学研究所。
1958年
6月- 浙江省应用化学研究所改称并扩建为浙江省化学工业研究所,直接受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陈伟达兼任所长。
9月- 各专业研究组升格为研究室。同时,相继成立高分子和氟化工两个研究室。
1960年
2月- 浙江省计划在衢州乌溪江沿岸创建教育、生产、科研三结合的基地,因此,决定浙江省化工研究所也迁往衢州与浙江化工学院一并新建。
2月 宋宏同志兼任所长,党委书记于广礼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并主持工作。
1961年
在57年设立农药组基础上,组建成立农药研究室。
7月14日 浙化所学术委员会成立,盛世樵、周华、章元济、张维义担任主任。
1962年
3月- 浙化所情报室开始担任全省情报中心站工作,为省内化工厂和研究所的科学研究和生产建设服务。
1964年
浙化所在国内率先制得卤代烷(简称1211)灭火剂。
12月- 乔关根等人于61年开始研制的钙镁磷肥在金华化工厂400KVA炼铁炉上完成中试,后于1965年在更楼化工厂建成国内第一套万吨级电炉法(1800KVA)钙镁磷肥生产线。
1965年
7月1日 根据省委指示,浙化所及其附属工厂,开始从杭州市迁至衢县孔家办公。全所职工500人,随迁家属180户共计200余人,在一、两年内将分批陆续迁出。
9月15日 浙化所在杭州市池塘庙一个主要生产毒杀酚和磷肥沉淀磷酸钙的试验车间,移交给杭州农药厂。
10月- 根据浙江省计委建字第404号文批准,浙化所实验工厂厂址建在衢县缸窑原金华钢铁厂旧址。同月,实验工厂迁建工程完成初步设计。
11月5日 浙化所正式在衢县孔家新址办公。
1966年
1月- 浙化所调整机构,设计组升格为设计室,恢复情报室,同时增设农副产品利用室。
×月- 乔关根等人把绍兴钢铁厂82立方米炼铁高炉改产年10万吨钙镁磷肥,一次投产成功,并解决了钙镁磷肥含氟废气的回收问题,单炉产量和技术居世界领先。
1968年
9月- 浙化所成立革委会,李长秀任主任,朱琪保(军代表)任副主任。
1969年
3月31日 浙化所开始毒杀芬试制大会战,经连续苦干6个月,一个年产1000吨的连续法毒杀酚车间在龙游农药厂成功投产。
1970年
9月26日 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张维义作工作报告,徐守葆致闭幕词,会议选出了所第二届党委,张维义任书记,毛宪礼任副书记。
1971年
9月- 浙化所为迁杭问题正式向省革委会副主任、生产指挥组组长谢正浩等报告,谢作了批示,并派马国治等同志来所调查,因林彪事件出现,未果。
1973年
4月11 日 浙化所又一次为迁所问题向省委书记潭启龙并浙江省委等报告。
5月15日 根据科研工作的发展和需要,从农药、有机高分子等室抽调人员,在杭组建成立石油化工研究室。
1974年
5月- 浙化所在杭州组建了化工“三废”治理研究室,附设在石油化工室内。
9月 所党委决定,成立四人小组,长驻杭州,专门联络办理化工所迁杭的选址等事宜。\
1975年
1月9日 经浙江省科技局、燃化局和杭州市革委会同意将杭州市留下园艺场部分土地(即杭州市第四中学留下学农基地约200余亩划给浙化所。
1976年
4月13日 在杭成立党的临时总支部和临时领导小组。徐守葆同志为临时党总支书记,临时领导小组组长。
4月- 聚氟乙烯中试列入国家计委项目,下达建所以来最大一笔经费共计100多万元,为此,杭州市政府特批聚氟乙烯中试车间筹建在北大桥。
1977年
10月19日 经浙江省委同意,在浙化所建立综合性农药研究基地。
1978年
4月2日 章元济、刘跃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受到华国锋主席,叶剑英副主席,邓小平副主席,李先念副主席,汪东兴副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在会上,浙化所有十项科技成果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5月- 化工部确定浙化所为第一批国家南方农药综合研究基地
7月6日 根据浙江省委陈伟达书记的意见和省石化局浙化办(78)9号文“同意将省化工研究所集中到杭州留下”。
9月4日 据中共浙江省组织部通知,浙化所党的组织领导关系由衢化党委领导转为省石化局领导。
10月15日 浙化所党政领导机关迁杭州留下新址后正式对外办公。
1979年
2月- 于广江同志兼任所长,闵庆平同志任党委副书记。
4月10日 浙江省石化局批准浙化所总体设计规划方案,规划中拟将研究所扩大为“省化工研究院”。
11月4日 浙化所试产品加工厂工商登记注册,其性质为全民办集体所有制。纪湘林任厂长。
12月25日 成立北大桥实验厂筹建领导小组,由戴舍堂同志担任组长。
1980年
7月16日 浙化所开始试行科研经费定额预算包干。
10月4日 经浙江省科委同意,浙化所试行扩大人事、计划、经济方面的自主权。
1981年
2月10日 根据科研生产的需要,部分同志暂留衢县工作,浙化所党委决定成立留衢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光同志任组长。
3月18日 适应浙化所试行扩大自主权的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所职工代表大会制。
7月18日 根据省石化厅浙化炼(80)195号文通知,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承担全省化学试剂质量监测工作。
11月27日 浙化所实验工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经工商登记,准予开业。
12月7日 浙化所实施科研技术、经济责任制试行方案。
1982年
3月29日- 以所为依托的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
12月- 前后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浙化所从衢县搬迁,分期分批集中杭州的任务基本完成。在杭职工791人,八个研究室,二个工厂已经正常开展科研生产活动。
1983年
6月17日 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厅机构改革,副所长陈海青上调省石化厅任厅长。
11月10日 浙化所衢州实验工厂与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所属十里丰农场签订协议,开始1211灭火剂联合经营。
1984年
1月- 陈永光同志出任所长。
3月22日 经厅党组批准,浙化所党委由梁通、王国平、陈永光三同志组成。梁通任书记,王国平任副书记。
4月24日 浙化所参与1986年至2000年全省石油化工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5月18日 浙化所被省政府列为由事业费开支改为实行有偿合同制的改革试点单位,开始试行所长负责制。
7月- 浙化所《所报》正式出刊,主要任务是宣传和交流改革。
7月9日 根据浙政发(1983)76号文,浙化所将18.1亩土地划拨给浙江省石油地质研究所。
8月初 浙江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吴敏达、副省长徐启超及省府办公厅、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石化厅等领导共11人来浙化所视察工作。
8月9日 浙化所出台《关于扩大研究所(工厂)自主权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8月15日 陈永光所长在全所职工大会上宣布改革的实施《方案》,揭开了化工所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
12月10日 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戴舍堂同志任副书记。
1985年
4月4 日 浙化所开始全面试行科研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5月23日 浙江省政府同意浙化所与化工部晨光研究院等单位组建“浙江省氟化工技术联合开发所”。
5月24日 化工部同意浙化所作为化工部化学品安全性评价研究定点单位,承担安全性评价工作。
10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启东、常委宋宏,全国人大代表候虞钧教授来浙化所了解科研改革情况。
10月- 陈文森任副所长,主持行政工作。
1986年
12月13日 厅党组批准浙化所党委由陈鸿章同志任书记,王锦文同志任副书记,朱日升同志任纪委书记。
1987年
2月16日 浙化所被批准全面实行所长负责制,成为我省第一家全面实行所长负责制的科研单位,陈文森出任所长。
4月6日 五硫化二磷中试装置发生爆炸,造成一死四伤的重大事故,为吸取这起建所以来最大的事故教育,每年4月6日被定为“安全日”。
12月- 浙化所在大学路房产纠纷中胜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护了大学路128号(原老浙大西北斋)1000余平方米房屋的使用权。
1988年
4月27日 美国环保局派人来所举行关于Halon防火和环境内容的座谈会。
6月28日 浙化所副所长金正义等人出席在瑞士举行的Halon防火和环境国际会议。
11月15日 陈文森所长等人赴美国参加“哈龙灭火剂代用品”国际研讨会。
×月- 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所部土地补办征用手续全部审批完毕,彻底解决了院205.4亩用地,为院节约了数百万元的征地费用和免征耕地占有税约180万元。
1989年
6月下旬 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七届党委和第三届纪委。陈鸿章任党委书记,王锦文任副书记,朱日升任纪委书记。
8月7日 浙化所参加组建“浙江省金华氟化工实业公司”,陈文森所长出任董事。
1990年
6月15日 浙化所党委、纪委主编的《政工简报》出刊。时逢党员重新登记工作即将进行,旨在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8月5日 据浙科综发(90)177号文,浙江省化学工业研究所更名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以下简称院)
9月11日-14日 “国际消防和哈龙代用品技术研讨会”与“全国哈龙1211灭火剂生产技术交流座谈会”相继在杭召开,会议肯定了院提供的1211新技术是先进的、可行的。
10月15日 院投资购买珠海经济特区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肆股,每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共计肆拾万元。
12月3日 江泽民、李鹏、乔石等中央领导来到“全国电子产品成果展览会”参观。晚上九时许,李鹏总理亲自来到院展台前,观看不燃性包封料展品,当听了“我们研制的产品替代进口,每年可为国家节约上百万美元”的汇报后,李鹏总理高兴地说:“你们劳苦功高,谢谢你们”。
12月10日 在浙江省科学会堂隆重举行浙江省化工研究所建所四十周年暨所改院庆祝大会。省府领导、省计经委、省科委、省科干局、省石化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和来宾与我院职工千余人共贺所庆。会上,柴松岳副省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省石化厅副厅长李春锋同志宣读了浙江省化学工业研究所改名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的批复和陈文森同志任院长的决定。
12月11日 院对为院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的章元济等86位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12月- 浙江省副省长李德葆在石化厅厅长陈海青陪同下来院指导工作。
1991年
3月30日 实验工厂1301车间第二次技术改造成功,试车拿出了合格产品。标志院在氟化工领域的综合技术已占有一定的优势。
4月28日 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八届院党委和第四届院纪委。姜廷文同志任党委书记,朱日升同志任纪委书记。
6月27日 院100门程控电话交换机开通,结束长期以来“打电话难”的局面。
8月1日 据省计经委、省劳动厅浙劳复[1991]19号文,同意院87名混岗集体工纳入计划管理。
11月5日至7日 联合国替代品专家基思·鲍尔思先生来院就申请CFCs替代品项目进行调研,陪同来院的有化工部科技司王淑燕等同志。
11月22日 为加强院的集中统一管理,下属实验二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
1992年
4月18日 化工部林英才副部长来院指导工作。
6月4日 德国洪堡大学无机化学所所长埃哈德·坎尼茨博士等人来院参观访问。
6月6日 保护大气臭氧层蒙特利尔议定书过渡多边基金会主任阿玛·阿瑞尼先生和夫人,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官员费兰克·品托,顾问克林顿·诺瑞斯来院考察,就CFC替代品事项进行了会谈。
6月8日 院第三届职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院《关于“八五”发展设想和近期深化内部改革的指导性方案》。
7月7日 据浙科计发(91)273号文,同意在原余杭钱塘江助剂厂基础上,改建浙江省农药试验基地,列入1992年省级重点研究室和重点研究试验基地建设计划。
9月26日 院“1301”、“1211”产品出口新加坡,结束了灭火剂出口“零”的历史。
11月16日 浙江省氟化工技术开发所与萧山树脂厂签订建立CFCs替代品中试车间的协议。
12月17日 院总投资为300多万,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精细化工、氯氟烃替代品、电子化工材料三幢实验楼破土动工。
1993年
1月6日 在全院专题组长以上干部会上,姜廷文代表院党委第一次提出了“逐步把院建设成以科技为先导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集团。”的发展思路,使院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8月4日 院被列为浙江省省属科研单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10月10日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经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同名事业法人一起开始运转,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
11月- 经化工部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以院为依托建设“化工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中心。
12月16日 院将所属的杭州市朝晖路西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家储备局浙江办事处,房地产转让总价为760万元人民币。
12月29日 省工改办批复同意院实行“工效挂钩”。
1994年
2月18日 经国家外经贸委批准,院成为具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科研单位。
3月3日 院成立综合档案室,对本院科研、文书、会计、基建、设备等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3月14日 院认购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0,000股,计人民币100,000元。
3月18日 院高级工程师吴幼鑫同志出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受到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并合影留念。
3月30日 轻化室和农药室从朝晖路西段迁到杭州留下新实验楼。
4月14日 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在省科委主任马洵等领导陪同下来院考察。
4月23日 院国际贸易部成立。
5月10日 院党委、纪委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第九届委员会和第五届纪委。姜廷文同志任党委书记,王祖伟同志任纪委书记。
6月8日 化工部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中心在本院揭牌成立。
7月1日 院对原来的研究室分别更名为研究所、中心。更名后的研究所同时成立相应的实验厂或公司,实行厂所结合的管理体制。
8月25至27日 院举办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研讨结构调整、人才分流,建立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等深化改革问题,拉开了院第二次创业的序幕。
9月1日 院党政工团机关报《浙化院简报》出刊。
9月- “直九机”用聚氟乙烯薄膜研制项目通过了化工部组织的技术鉴定,这一材料的研制成功为“直九机”材料国产化作出了贡献,并取得了航空航天部的表彰。
9月- 院先后接待了来自泰国东联企业、美国Ailied si_ghal机构、美国杜邦公司、日本大金公司等四批境外机构代表团,进行了有关CFC替代品出口和其他商务的洽谈。
10月11日至28日 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德国巴斯夫公司代表先后来院洽谈合作事宜。
11月2日 俄罗斯科技部优先司司长米考络维奇率领的科技代表团来院访问。
12月22日 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并更名为院技术委员会,任期三年。
12月- 院妥善处理了下沙基地联营中止后的资产分割,增加了80余万元固定资产和15亩地产,为院的发展提供了又一个基地。
12月31日 全院职工人均收入首次达到万元。
1995年
2月18日 原浙江省化工研究所副所长,我国化工教育先驱与化工科技事业的开拓者之一,李寿恒教授因病逝世,享年98岁,院党政工领导和李教授的生前好友共40余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3月21日 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杭州通过可行性论证。
5月24日 国家科委组织在北京召开“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论证会。院和上海、江苏、湖南四家研究院所提出的建设方案在会上通过了专家的论证。
5月6日 化工部成思危副部长来院考察我院承担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的条件。
6月4至12日 副省长张启楣、柴松岳、省长万学远先后就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的建设及经费方案作出重要批示,同意省里拿出750万元支持浙江基地建设。
7月- 《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9月8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启东一行6人来院视察,对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9月26日 副省长鲁松庭在省科委马洵主任、省石化厅李春锋副厅长陪同下来院视察,鲁副省长对院改革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表示赞赏。
11月2日 院印发《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九五”(1996-2000)发展计划纲要》。
12月11日 院首批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结束。院可售房301套,住户申请购房278套,购房比例达92.36%,面积16834.98平方米,共收回住房基金3507490.00元。
12月29日 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 ,该中心是浙江省氟化工产业发展的科研开发中心,可提供氟化工产业成套技术和消化吸收引进技术
12月- 省科委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多因素绩效评价法对全省130家省、市两级研究和开发机构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价,院得分名列第一。
12月- 国家科委依照我国研究开发类机构的综合实力排出300强,院位居68位。
1996年
1月12日 浙江华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会暨第一届董事会召开。
1月17日 院化机实验厂与院化学工程设计研究所机构合并,撤消华夏粉体设备公司,促使混合、粉体、干燥机械成为院的支柱产业。
2月- 院长陈文森上调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厅任副厅长。
3月18日 由院控股的浙江华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金华成立。
4月- 国家科委批准“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4月16日 浙江省政府给本院颁发浙江省科技进步重大贡献奖,奖励人民币拾万元。
5月1日 由院控股的杭州富时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在杭召开了股东大会暨首届董事会。
6月1日 珠海经济特区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院签订科利大厦产权协议书,院出资53.09万元参与兴建科利大厦,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科利大厦内五间、总建筑面积210.45平方米的产权交给本院。
6月4日 院“科花”商标,核准注册,自1996年3月起开始使用。为此,院制订了注册商标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7月末, 院与国家科委、化工部、省科委等签订《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建设》、《新农药创制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专题合同。浙江基地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最终建成国内一流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农药创制开发中心。
9月9日 由院承办的“96中日第三届氟化工和精细化学品研讨会”在杭召开。
9月16日 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央部委的领导、联合国有关机构负责人及国内有关单位出席了大会。我院荣获“中国保护臭氧层先进单位”,张文续、郭心正荣获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10月- ODS替代品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郭心正同志赴京出席国家“八五”攻关项目表彰大会,受到了江泽民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11月19日 院创建先进“职工之家”工作通过省直机关工会的正式验收,院工会被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11月26日 在国家科委组织下,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生测部建设实施方案在我院通过专家论证。
12月19日 院与香港雄平有限公司、萧山第二化工塑料厂合资组建杭州富时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
12月- 院制订了对二级部门的考核体系,由过去单一技术经济承包指标的考核,改为以技术、经济、管理、精神文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八项考核指标。
12月- 全院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1997年
1月3日 院组建成立进出口公司。
4月11日 省科委、省府办公厅、省体改委、省计经委等十二个单位对院《深化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专门召开论证会。
5月22日 由化工部研究总院主办,院承办的“九七化工部直属科研院所物资市场工作会议”在杭州灵隐山庄召开。
5月30日 院技术委员会改名为技术经济委员会,下设技术专家小组、市场评价小组和经济评价小组。
5月30日 院全资公司浙江神华新材料技术公司与山东胜利油田东胜集团合资成立胜利油田东胜星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占18%股份。
6月24日 院工会召开四届九次职代会,听取并审议了《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报告》。
7月25日 院党委在两级干部中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8月16日 院党委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共70余人,在五云山疗养院集中学习三天,进行改制转型的主题教育。
9月2日 院召开二级部门中层干部及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宣布我院科研、产业改组方案,第三轮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9月5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对院上报的《深化改革,改制转型试点总体方案》作了批复,明确了院深化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及配套政策。
9月8日 院对机关和二级部门进行改革。机关干部通过竞争上岗,二级机构通过重组,实验一厂更名为哈氟化工厂,实验二厂与有机所合并,更名为精细化工厂,化机实验厂与无机所合并为化工机械厂,同时,相继撤消三新公司、浙氟隆公司、塑胶公司等部门。
9月29日 院灭火剂、致冷剂、偏氟乙烯树脂及涂料等产品在“新加坡技术展览会”上展出。
10月 院组团参加“加拿大中国化工展览会”,展出农药、替代品、精细化工等产品。
1998年
1月20日 浙江省科委印发省化工院等四家科研院所深化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2月16日 本院北大门竣工启用。
3月31日 以当天为基准日,委托浙江之江资产评估事务所开始对全院资产进行评估。
4月25日 院党委、纪委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院第十届党委会和第六届纪委会。姜廷文同志任党委书记,王祖伟同志任纪委书记。
4月29日 市级文明单位检查团来院检查验收,院被评为杭州市文明单位。
6月15日 院开始酝酿对从事氟化工科研及生产的资产进行重组,采用股份制的形式组建公司。
6月24日 郭心正等6位同志经过评审首批具有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6月- 院最大的经济实体哈氟化工厂通过GB/I9002-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8月20日 院在下沙经济开发区购置100亩土地,作为新的科技产业基地
9月- 全院计算机网络开通,首批有96台计算机联机入网,网络覆盖院部所有的科研、生产办公区。
11月2日 经浙江省总工会审批,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工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王祖伟。
12月8日 浙江省土管局同意院使用的国有土地147208.93平方米,按土地评估值的40%作价进入改制后的浙江化工科技集团公司。
1999年
1月6日 浙江省科委等同意院历年消费基金总额的50%,院改制前三年10项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所增留利的20%量化给职工,并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投入新组建的集团公司。
3月26日 浙江省国资局批复同意省化工研究院改制资产重组方案。
4月15日 经国家科技部及有关专家论证通过,浙化院成为“国家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5月- 省石化厅任命郑继德同志为浙化院院长。
5月12日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意设立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筹)职工持股会。
6月8日 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生测部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
7月- 省科委批准我院为浙江省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8月5日 省石化厅对院党政班子进行了调整,郑继德任院长兼党委书记,同时明确了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荐了代表国有资产方董事、监事。
9月8日 院工会组织召开第一届持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持股会章程,宣布正式成立持股会,并选举产生了职工持股会理事和理事长,同时推荐了参加集团公司的职工董事、监事。
9月10日 院哈氟化工厂与院ODS替代品厂合并成立院氟化工总厂。
9月20日 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民主选举郑继德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并聘为总经理。监事会民主选举凌基强为监事会主席。
9月28日 院下沙产业基地开工典礼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隆重举行。省政府、省科委、省石化厅、开发区领导和院部分离退休老领导参加了典礼。
9月30日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企业法人执照工商注销,同时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3582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占70.05%,职工持股会占29.95%。
10月9日 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由郑继德等11位同志组成。
12月29日 在全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向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举行了授牌仪式。
2000年
3月1日 我院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3月28日 浙江省鲁松庭副省长和省府办公厅、省科委、省石化厅等领导来院参加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揭牌仪式。
5月11日 省政府同意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
5月22日 省国资委员会对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设立“浙江蓝天环保股份公司”而投入的资产进行评估,准予立项。
6月19日 李岚清副总理在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柴松岳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考察。李副总理特别强调:“要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0月15日 在浙江省天台县胜利召开“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2001年
2月,以浙化院为依托单位的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建设被评为“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
6月21日,化工科技集团党政班子进行调整,马光武同志任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11月23日,化工科技集团被列入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002年
3月,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化工科技集团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3月25日,化工科技集团创办了《浙化集团报》
6月7日,化工科技集团董事会成员调整,由丁康生、吴康慧、张桂枝、楼芳彪、章耀五位同志组成,丁康生任董事长,并兼总经理。
6月,化工科技集团分析中心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颁发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7月5日,化工科技集团与自然人股东在杭州余杭区共同组建杭州德川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其中化工科技集团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34.4%。
8月,浙江省化工研究院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1月12日,浙江省石化集团同意化工科技集团在上虞精细化工园区建设科技产业园区,集团本级和蓝天公司开始在上虞精细化工园区购置土地400余亩,作为新的精细化工、氟化工生产基地。
2003年
1月,化工科技集团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月30日,化工科技集团启动产权多元化改制工作,与其它社会法人股东和化工院设计所13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成立了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其中化工科技集团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26%。
3月7日,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上虞分公司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破土动工兴建。
6月12日,化工科技集团与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等股东在上海市闵行紫竹园区合作组建上海中科侨昌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化工科技集团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 16.625%。
8月28日 化工科技集团与其它社会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的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其中化工科技集团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34.8%。
9月29日,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共同开发的ZJ0273和ZJ0702两个新型高效油菜田除草剂,完成新农药临时登记,并在欧盟及美国等17个国家申请世界发明专利。
11月25日,化工科技集团投资的“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成立。
安评中心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生测部获农药部田间药效试验资质
2004年
4月22日,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一行莅临化工科技集团视察。
6月13日,“新农药创制国际合成及生测技术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鉴定验收会在杭召开,鉴定(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鉴定(验收)。
化工科技集团被科技部正式授予“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前,中心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评估中心的综合验收,获得4个A、1个B的优良成绩。
11月15日,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与浙江春晖集团合资,在上虞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组建浙江蓝天环保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蓝天化工),蓝天环保公司占注册资本52%。
化工科技集团与上海爱世博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等联合组建“长三角有机硅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载体。
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获得第二届中国“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金奖。
2005年
4月12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一行莅临化工科技集团公司视察
8月,据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排行,化工科技集团入围2005年中国化工500强,综合优势排名第261位,主营业务排名第350位。
10月25日,化工科技集团作为相对控股股东,对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为天成公司提升工程设计资质创造条件。
12月25日,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与贵州遵义碱厂合作建设的1.5万吨三氟乙烯工程项目建成开车。
12月27日,化工科技集团董事会同意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苏连云港化工园区征地135亩投资建设农药生产基地.
化工机械厂大力开拓欧美和南亚市场,不仅为美国通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提供设备,还成功将化机设备出口到加拿大、摩洛哥、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在国内化工、矿山、饲料、染(颜)料等行业大型混合机的推销取得历史性的突破。
化工科技集团独立承担科技部“十五”农药攻关项目7项,合作承担“十五”农药攻关项目7项,全部顺利通过验收并得到好评。其中ZJ0712是国家南方农药中心浙江基地成立以来研制的第3个专利成果,也是惟一独自拥有专利权的农药新产品。
2006年
1月19日,浙江省化工研究院被列入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1月23日,为扩大贸易业务,化工科技集团投资组建浙江科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4月20日,化工科技集团投资组建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性评价有限公司。
11月15日,化工科技集团作为原始股东之一,参与上海中科侨昌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增资199.5万,增资后投资比例占16.625%保持不变。
11月19日,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与著名跨国公司德国苏威公司合资成立的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在衢州高新园区动工兴建。
12月7日,浙江省科技厅厅长蒋泰维一行来化工科技集团调研并作重要讲话。
12月26日,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与贵州瓮福集团、比利时苏威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全球首套2万吨采用新工艺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氢工业化装置举行开工仪式。
12月29日,化工科技集团成立了集体协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企业工会与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
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万吨级HCFC-123/CFC-113a装置在下沙基地正式投产,该装置的顺利投产,标志着我国继HCFC-141b,HCFC-134a后第三个具有产能万吨级规模的装置。
化工科技集团董事会和六届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规划纲要》,为集团公司下一步发展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化工科技集团申报国家“十一五”攻关项目取得圆满成功。经过努力,争取到《农药创制工程》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4项,其中“高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第二阶段)课题,有12家单位共同承担参与攻关,化工科技集团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
农药生测部通过国家农业部组织的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的评审与考核,取得了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资质。
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双培双带”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7年
2月19日,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五年一次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复评审及扩项评审。
7月1日,在纪念《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20周年大会上,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荣获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和国家环保局联合颁发的“履行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公约淘汰全氟烃哈龙贡献奖”的殊荣。
7月7日,化工科技集团被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等7个部门列为首批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9月16日 ,化工科技集团成员单位蓝天环保公司与苏威公司合作投资成立的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顺利投产。
根据10月26日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有关约定》,中国中化集团尽职调查组进驻化工科技集团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及开展评估审计工作。
11月9日至14日,化工科技集团联合杭州市化工研究所承办在杭召开的“全国化工科研院所联谊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同年,还协办了“第七届全国新农药创制学术交流会”,与兄弟院所、同行专家进行了广泛的联谊与交流。
11月19日,化工科技集团公司“长三角有机硅研究开发中心”通过省科技厅验收。
12月13日,化工科技集团作为原始股东之一,参与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按原持有股份同比例增资138万,增资后投资比例占3.19%保持不变。
化工科技集团主营业务首次超过10个亿,利润总额达到6000万元,成为小型经济巨人。
安评中心被农业部确定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获得农业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C级资质。
经省科技厅批准,化工科技集团作为核心建设单位,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浙江省氟硅化学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蓝天公司商业秘密被侵权大案,经过长达四年的刑事诉讼终结。此后启动的苏州联氟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案民事诉讼最终胜诉,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2008年
6月12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世界500强企业)与浙江省国资委签署增资协议,控股化工科技集团的主管单位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从而使化工科技集团成为中化旗下的成员企业,揭开了改革、发展和管理新的一页。
7月,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化工情报协会共同发布,化工科技集团再次进入中国化工企业500强,位居第291位。
7月10日, 化工科技集团公司董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由郑继德、高健、吴康慧、楼芳彪、章耀组成,郑继德任董事长。
5月16日,化工科技集团隆重举行“迎奥运、强体魄、促友谊、树新风”系列活动开幕式。
9月,根据中化集团要求, 化工科技集团对原有 “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调整,编制完成了化工科技集团2009-2010年战略规划。
11月,化工科技集团牵头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大课题“高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和承担的支撑计划项目“农药创制工程”课题:“芳基腙类等先导结构的创新与优化研究”、“ZJ1835等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新型杀虫剂ZJ0967的研究开发”、“新型杀菌剂ZJ2211的研究开发”等四个项目按计划完成全部研究内容,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验收。
11月,化工科技集团完成收购浙科公司社会法人股权和职工股权,使公司达到100%绝对控股地位。同时,完成了对浙科公司增资扩股,使浙科公司注册资金从1000元万增资至5000万元,为上虞产业基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化工科技集团与省科技厅签订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合同。
按照理顺职能、精干高效、略作调整的原则,化工科技集团确定并实施了管理部门"三定"方案。对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
化工科技集团网络联入石化建材集团网,并开始使用中化集团高效的办公及邮件处理系统,标志着与中化集团完成第一阶段信息化对接。
按照中化对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对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管理,化工科技集团在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申报、会计语言统一、财务审计等方面与中化集团接轨。
化工科技集团处置非主业资产,对参股康明公司的股权借康明公司解散清算时实行了成功转让。
2009年
1月15日 石化建材集团实行扁平化、专业化、一体化管理,对成员企业进行整合,原化工院、蓝天研发部、苏州研发、余杭研发、西安环保组建为研发中心。
1月15日 研发中心(化工院)行政班子进行调整,由任建纲、张建君、赵升、戴稼盛、魏优昌组成,任建纲任总经理。
4月20日,石化建材集团公司在院举行员工绩效管理动员大会,启动全员绩效管理工作。此后,院部纳入中化蓝天集团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薪酬体系。
4月21日,研发中心(化工院)按照石化建材集团的文件要求,全面启动精益管理工作。
7月21日,国务院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天林一行莅临我院考察。
9月22日,浙江化工科技集团公司工商注册变更,正名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院在实验室全面推广5S管理和精益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2010年
1月8日,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顺利通过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和运输鉴定国家、省 “四合一”现场评审,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检查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2月初,院中标承担世界银行“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计划”,与国家药检所开展医用气雾剂HFC-134a、HFC-227ea、HC-600a三项药用辅料国家标准的制定。
3月5日,启动“弘扬延安精神,推进第三次创业”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员工积极投入中化集团的第三次创业。
3月30日,中化集团含氟精细化学品研发平台建设启动,为集团氟化工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6月28日,建院60周年总体方案确定,确定11月18日举行院庆活动,并全面启动院庆筹备工作。
7月25日,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挂牌。
7月30日,院与浙江工业大学合作的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揭牌,并与浙江工业大学化材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8月,院本部启动总体规划,并对精细楼等实验室进行改造,以实现原蓝天环保公司的研发力量集聚化工院本部.
9月,院完成申报国家“十二五”农药支撑计划课题及各研究内容,并通过专家论证答辩。经过努力,争取到《农药创制工程》国家科技部“十二五”支撑计划项目4项,其中“高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第二阶段)课题,有12家单位共同承担参与攻关,集团公司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
9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主席闫克庆一行莅临我院考察。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