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综合统计分析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国家、省、市规定的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自然资源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建档案资料的行政管理,指导各县(市)城建档案工作。
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市本级自然资源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统筹行政职权的承接、下放、指导和管理工作。
政策研究科
承担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公共政策研究、自然资源利用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自然资源历史遗留问题调查研究以及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基础研究等,并制定政策协调解决。承担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研。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并做好自然资源政策指导等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监督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组织和指导监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依法调处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益科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城市更新科
组织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的政策研究。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项目。负责政府主导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统筹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
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 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配合做好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南粤古驿道修复和活化利用。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对建设项目用地等事项进行审核和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及相关规范并监督实施。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
拟订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地质防灾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负责重要矿区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采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审查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相关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及利用。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发布相关警报和公报。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绘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市政规划科
组织审查中心城区道路、给排水、能源电力、通信等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指导各县(市)道路、给排水、能源电力、通信等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负责全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信息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与周边城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协调和跨区域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统筹协调工作。
综合技术科
拟订本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技术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市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横向协调局内各技术业务职能关系。负责编报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组织重大项目技术审查。收集、积累、提供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关的各项统计资料和城市规划基础资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执法监督科
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和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相关工作。配合违法建设查处部门对已立案查处的重大、复杂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为作出规划定性意见。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业务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内部审计工作。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设分局,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正科级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行政处罚。
(二)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报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
(三)加强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基础测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耕地开发整理、补充、保护工作。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等政策并进行指导监督,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
(五)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更改用途管理工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和指导县(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负责土地估价机构资质的初审和管理工作;承担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六)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协助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收取和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
(八)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监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与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归口管理市属地质环境监测业务;承担辖区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和其他主要测绘项目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对测绘行业实施管理,审核测绘单位资格,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监督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审核、发布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土地使用、矿产资源开发的动态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采(探)矿行为;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会同市相关部门指导地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十二)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主管方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立自然保护区即对一定范围内的陆地或水域,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综合体或自然资源,以及保护其他特定的单种、多种或整体的对象,是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冰川、海洋等“地表贮...
09年肇庆装饰协会在肇庆都市报搞了个装修公司品牌评选,你可以参考,评选结果如下:2009年最受欢迎五星级家装公司:星艺装饰、名匠装饰、三星装饰、华浔装饰;2009年最受欢迎家装公司:华宁装饰;2009...
有没有搞错. 家在哪里都不敢说, 你要小心哦. 不过你如果在肇庆买房的话就能转户口去肇庆了. 2万首付很难啊, 现在房价1手都升到4千了! 二手都要2.5千拉.
肇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肇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肇庆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肇庆市城市建设规划测量队、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肇庆市测量队、肇庆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肇庆市市辖区土地及矿产管理中心、肇庆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中国自然资源现状
中国的自然资源现状 中国自然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是资源总量丰 富但人均少,资源利用率低且浪费严重。 中国以占世界 9%的耕地、 6%的水资源、 4%的森林, 1.8%的 石油、 0.7%的天然气、不足 9%的铁矿石、不足 5%的铜矿、和不 足2%的铝土矿,养活着占世界 22%的人口;大多数矿产资源人 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占有的煤、油、天然 气人均资源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 55%、11%和4%。中国最大的比 较优势是人口众多,最大的劣势是资源不足。 由于长期沿用以追求增长速度、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 放型发展模式,在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繁荣富强的同时,自然 资源的消耗也在大幅度上升,致使非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趋 势,可再生资源也显出明显的衰弱态势。 一、客观上,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国资源短缺状况日益 突出。 1. 土地资源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
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探析
随着社会发展自然资源变得越来越少,并且存在各种发展矛盾,制约着生态环境建设,出现环境污染、资源不足、灾害频发,以及生态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要摒弃掠夺式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资源发展矛盾。本文主要从自然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所面临的矛盾问题,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分析。
2021年10月,肇庆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2100433B
茂县自然资源局是茂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局长:刘光华
(一)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端州分局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二)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实行由市城乡规划局和鼎湖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