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2021年4月,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局长:何枢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昭通市价格认证中心是昭通市发改委直属单位,在所属行政区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的资质。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工作部门。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地方性环境保护规章的建议;受昭通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昭通市可持续发展纲要;拟订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市重点区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全市排污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县(区)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市自然保护区;组织制定全市自然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和生态乡镇建设;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五)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地方标准。拟订全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工作;组织编制我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昭通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城市(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六)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日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
(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计划;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登记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资质登记;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九)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稽查;指导我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指导县(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实行双重管理,并协同县(区)党委做好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配备和调整。
(十二)承办昭通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