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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勤,律师,是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资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专家、上海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研究会会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广州仲裁委会仲裁员等。主要著作:《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大全》、《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2011年度中国建筑出版社优秀图书奖、2012年评选的第三届中国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与工程造价咨询业有关合同要点解答》、《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大全》、《新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效诠解和应用》。
以建设工程专业律师视角谈建筑业深化改革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中应明确的十个主要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实施六年后的再思考
“假章”变真,到底为什么呢"para" label-module="para">
——评析(2016)最高法民申××号民事裁定书
公章真实≠协议真实,到底为什么呢"para" label-module="para">
——评析(2014)最高人民法院民提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不付价款≠违约行为,到底为什么呢"para" label-module="para">
——从一起“欠款”被诉后“逆袭”成功的案件谈“抗辩权”
三方确认≠免除责任,到底为什么呢"para" label-module="para">
——从一起“三方确认”后要求退还“工程价款”案件谈“免责事由”
2017版施工承包合同十五个要点解读及建议(上篇)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版施工承包合同十五个要点解读及建议(中篇)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版施工承包合同十五个要点解读及建议(下篇)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逃避招标合意行为探研及规制策略
——兼论如何正确理解“阴阳合同”
刍议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造价属性
从造价属性来理解“营改增”对承包人的影响
公式剖析承包人利润最大化秘诀
——兼议施工承包企业管理重点的分析
正确理解“固定价不予鉴定”的法律规定
——浅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浅议建设工期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不同主体签署的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及应对策略
关于“没有完成结算,不予产权登记”规定的评析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将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值得商榷
——浅评《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
若表决,会通过;若通过,难撤销
——再评《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
造价鉴定干涉诉讼权利的情形分析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论文系列之一
——应当鉴定“发包人应付”的“合同造价”,而非鉴定“承包人已完”的“成本造价”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论文系列之二
论造价司法鉴定非诉法律服务的必要性
一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论文系列之三
浅析当代中国建筑法体系中的几个问题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项新制度初探
理解“顶层设计”,适应“深化改革”
浅析“缩小必须招标的范围""的客观必要性
——兼论正确理解“阴阳”合同及减少“逃标”合意的几个建议
按最低价格评标的动因及评标方式的选择分析
聚焦建设工程纠纷主要问题(一)
聚焦建设工程纠纷主要问题(二)
施工合同无效处理不应违背基本法理
关于工程质量的主要法律条款的诠释
刍议EPC项目的风险及应对
——以××××轻轨项目为向度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到底为什么呢
——兼论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在法律责任上的区别
障碍先扫,方可力推
——关于力推建设工程总承包存在的六大障碍及解决方案的浅析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的几个法律(实务)问题
房东“跳价”行为的应对策略分析
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八个建议
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简介
五张图介绍《民法总则》
基于《民法总则》视角谈工程索赔法律本质
律师通过谈判解决纠纷大有可为2100433B
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张正勤律师谈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1)》作者自执业以来,承接了大量建筑行业相关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深刻感受到了建筑业相关从业人员对于建筑业法律法规的重视和实践中遇到的困扰及误解。
《张正勤律师谈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1)》由41篇论文组成,文章均是作者在其承接业务、现场授课过程中对建筑业时下行业热点和新法新规的所思所想,并以“专业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专业化”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对建筑业及法律界各同仁起到些帮助。
《张正勤律师谈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1)》适用于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管理人员、工程人员及律师,以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师生。
对房地产法务专员,除了宪法、合同法,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基本大法外,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知道。个人认为,以下这些是基本的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城市房屋拆迁...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攀枝花李明华律师担任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项目前期阶段 &...
个人觉得房地产法律顾问公司最好的要属北京里仁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海淀区,是很专业的做房地产的法律顾问的公司,他们的律师都很专业,不仅具备完善的知识结构,更重要的是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娴熟的处理问题能力。
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事务中律师助理的工作
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事务中律师助理的工作 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事务的范围非常广泛, 主要包括在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过程中所 产生的各种法律事务,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种种类: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事务, 房地产销售法律事务,房地产抵押、 按揭法律事务,拆迁补偿法律事务,与业主权益有关的 法律事务,等等。由于房地产法律事务所涉及的标的数额巨大,关系到当事人重大的权益, 人们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销售、购买、租赁、抵押、转让、税务、行政复议以及管理 等法律行为通常要聘请律师进行帮助, 律师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包括进行法律咨询、 起草与 审查重要合同、 参加重要的商务谈判、 对委托人就重大的经营决策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出具 法律意见书等。 与所有的律师助理一样,这一领域的律师助理的职责, 首先是以自己细致、周全的工作 对律师给予协助,使律师从琐碎的细节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案件的核心部分。具体包
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1 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事务 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控制和防范法律风 险,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增强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改革、管理 经济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根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 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法律事务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 动中涉及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务。包括 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咨询论证、规章制度管理、 合同审核与管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 管理、工商登记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涉及法律风险防范与 控制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公司全面推行企业 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 法律工作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法律事务机构健全、法律顾问 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
建筑、房地产案件具有专业性强、案情复杂、难度大的特点,要求代理律师除熟知建筑、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外,还应了解一些建筑、房地产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但在律师队伍中,既熟悉建筑、房地产法律、法规,又懂建筑、房地产专业的律师还是少数。在年轻律师队伍中,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就更少。《建筑房地产案件律师代理实务》是潘泽河律师多年办案积累下来的有代表性的案例。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房地产开发案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例、房产交易纠纷案例、与房产有关的纠纷案例四部分。为律师办案提供案例和线索。
从1998年至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下称论坛)已经走过十个年头。当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曹星主任提出并开创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十年树木已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自2006年第八届论坛开始,民委会把论坛收到的论文分类汇整经全国律协审定,以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编辑出版。当年收到论坛的论文编辑出版了丛书的第1至第3共3册2007年第九届论坛收到的论文编辑出版了丛书的第6至第9共4册。今年是论坛开创的十周年,截至9月15日民委会收到论文共257篇经分类整理,作为丛书的第10至第134册并正式出版。至此民委会努力创设的民商法律师实务丛已初具规模从丛书的畅销情况看这套丛书已在全国律师和有关读者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1998年至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下称论坛)已经走过十个年头。当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曹星主任提出并开创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十年树木”,已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自2006年第八届论坛开始,民委会把论坛收到的论文分类汇整,经全国律协审定,以“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编辑出版。当年收到论坛的论文编辑出版了丛书的第1至第3共3册,2007年第九届论坛收到的论文编辑出版了丛书的第6至第9共4册。今年是论坛开创的十周年,截至9月15日民委会收到论文共257篇,经分类整理,编辑成“民事律师实务”、“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公司法合同法律师实务”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四部分,作为丛书的第10至第13共4册并正式出版。至此,民委会努力创设的“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已初具规模,从丛书的畅销情况看,这套丛书已在全国律师和有关读者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民委会把及时总结并推广全国律师的民商事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民委会委员责无旁贷地担当了这一重任,此项工作也吸引了全国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这是民委会的律师实务研究的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已有的民商事律师实务研究的基础上,今年的论文集中反映了民商事律师在具体的专业领域领先的研究成果并深化法律服务的明显特点,这是我国民商事实务研究和法律服务的一个创新。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