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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李建
党组书记:陈志大
副局长:孟祥智
副局长:罗兵和
副局长:白淑芬
副局长:杨洁
总工程师:苏晓青
工会主席:田志高
纪检组长:刘铁文
调研员:高起林
调研员:张鹤松
副调研员:周芳文
副调研员:吕立安
办公室
财务科
人事教育科
房屋工程监管科
市政工程监管科
政府采购监管科
工会
纪检室
监察室
执法稽查科
直属机关党委
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100433B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市政、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其配套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发包条件和发包资格的审核;负责对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和本市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受理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的投诉,负责对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稽查;管理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对县(市)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管理。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大厦二楼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拟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三)负责对招投标中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法规...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拟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三)负责对招投标中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法规...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文件 株招管发, 2011? 17号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实施细则的 通知 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株政办发【 2011】 18号)研究制定的本实施 细则,已经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 O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印发 资格预审办法 实施细则 通知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办公 室 2011 年 6月 8日 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 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预审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管理,保证其公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株 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 (株政办发【2011】18号),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殷顺堂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元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映雷、刘永、董冬林、王中凡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明锋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喻晋标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罗冬林
株洲市公路管理局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1名、安全监察专员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市应急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