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2015年1月8日至15日,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以不通知当地文物部门的暗查方式,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本次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抽查中发现,一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漏洞和不足,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针对以上情况,国家文物局要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国家文物局将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增加以国保单位为主的古城镇、古村寨和古建筑群的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增强火灾防范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