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谈判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性能。这是设备交易的谈判的主要目标。设备如不能达到预期的性能标准,则会给买主造成重大损失。所以,买卖双方必须明确设备所要达到的性能标准,以及不能达到预期标准时,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2、安装、投产人员培训。双方应明确卖方要在这些方面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这关系到买方能否迅速有效地使用设备。它的工作量一般以一定的天数为限。双方还应明确规定,如果是由于买方的原因使安装不能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的责任分担问题。
3、设备蓝图和技术要求。有时,设备制造厂家并不一定提供这些技术资料。因此,应取决于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
4、政府规定。许多国家对进出口设备及安装有一些规定限制,双方在谈判中应予以明确,以防事后责任不清。另外,谈判应议定,一旦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买主的追索权包括什么内容。
5、备件。由于备件常常可以从本地卖主购买,而不需从制造厂以买,为保证买方有权在本地购买而又不使保证书失效,这一点要在谈判中明确。
6、交货日期。双方应明确,交货日期应当是设备运到并在买主工厂中安装就绪的日期,而不是从卖主工厂发货的日期。如延迟交货,其罚款应根据交货日期而定。
7、包装、运费、保险等。这些费用会对购买部成本有较大的影响。谈判中应明确谁负责支付这些费用,以及采用何种运输方式。
此外,还应磋商进出口关税、许可证,以及价格、付款方式,维修服务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