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一建经济要点:一般性保护条款

2015/06/251212 作者:佚名
导读: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但根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内容,主要包括:①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②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人股票的限制;③对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

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但根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内容,主要包括:①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②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人股票的限制;③对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④限制其他长期债务;⑤借款企业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其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⑥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⑦如期缴纳税费和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现金流失;⑧不准以任何资产作为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⑨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⑩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