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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人性化行政处罚,全方位为企业松绑减负的提案

2022/05/174188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导读: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2号提案“关于人性化行政处罚,全方位为企业松绑减负的提案”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编号:20220838

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2号提案“关于人性化行政处罚,全方位为企业松绑减负的提案”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注重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持续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依据。202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颁布实施,对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制度建设和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填补了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标准体系。我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等,明确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749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对我区各地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执法证据、装备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三是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制度落实。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等4个文件,印发了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有效规范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评价,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我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内容和标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建立可操作性的考核体系,强化对各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考评。

下一步,如自治区成立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的相关机构,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持续提高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实行首违不罚”的问题

2021年,我厅通过认真梳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编制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对于部分违法行为,在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我厅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1年版)》。经过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对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的影响等因素充分考虑,我厅将市容环卫方面涉及民生且多发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清单;对于涉及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管理、商品房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轻微违法行为,因行政管理需要和物业管理的敏感性,暂不列入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1年版)》正式印发后,我厅按职责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对有关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者不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做好有关措施清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首违不罚”。

三、关于“实行积分式处罚”的问题

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未对“实行积分式处罚”作出规定,我厅建议目前相关行政处罚需严格依法办理。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行积分式处罚”的相关研究和探索工作。

联系人:陈智伟;联系电话:0771-236633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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