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政建设总公司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了“一岗双责”抓稳定责任机制。
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总经理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分管科室、项目部层层签订了综治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明晰了工作任务。
四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各种矛盾问题,坚持落实包案化解和稳控责任,把矛盾解决在初级阶段,做到不升级、不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