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风机应尽可能布置在地坪上或平台上,以便维护和检修;离心通风机当配用的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75kW时,可不装设仅为启动用的阀门。当因排送高温烟气或空气而选择离心锅炉引风机时,应设启动用的阀门,以防冷态运转时造成电机过载。
2. 通风机安装台座(基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台座的振动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基础装置的自振频率不得大于电机和通风机转速的1/3;
2) 通风机运转时的振动速度与通风机静止时的振动速度的差需大于3 倍以上。
3. 通风机进出口与风管之间连接,应设柔性接头。进风管、出风管等装置应有单独支撑,并由基础或与建筑物其他构件支撑牢固,机壳不应承受其它机件的重量。
4. 通风机安装在建筑物构件上时,应采取隔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