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漳州台商投资区开展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安排

2022/07/15108 作者:佚名
导读:(一)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1、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胶合板行业、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检查督促,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重点污染源整治工作组,由黄永健委员任组长,角美镇政府、区办公室、经发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环安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供电所等部门配合。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区环安局。(责任单位:区办公室、

(一)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1、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胶合板行业、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检查督促,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重点污染源整治工作组,由黄永健委员任组长,角美镇政府、区办公室、经发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环安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供电所等部门配合。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区环安局。(责任单位:区办公室、区环安局、角美镇)

2、宣传布署和造大舆论声势。召开全区开展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布署。区管委会在政务门户网站和漳州台商投资区电视台对《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开展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进行公告,区经发局、国土分局和行政执法局出动宣传车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巡回宣传,造大舆论声势。角美镇各村居场要把《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开展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发送到每个整治对象。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办公室、角美镇政府、整治办;配合单位:经发局、行政执法局、国土分局)

3、全面深入排查。角美镇政府各村(居、场)要对本辖区内的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进行初步摸排,并将本村(居、场)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名单和地址统一汇总至角美镇政府,由角美镇政府于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整治办。各相关部门要在各村(居、场)上报汇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本辖区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的数量、企业是否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核准等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工作的档案台账,填报专项整治排查情况表,并上报整治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公示和举报奖励机制。整治办要将本区摸排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情况在区网站和电视台公示,为防止摸排遗漏和新增违法违规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从5月1日起,采取有奖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整治办要详细登记举报人信息,一经核实给予每举报一家5000元的奖励。

(二)自行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角美镇政府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动员督促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无证无照、证照手续不齐全,环保、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的胶合板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企业自行关闭,在规定时限内清空腾出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和所有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或半成品,切实做到“三清”,即晾晒场地和石材废渣扫清、“两违”建筑及生产设备拆清、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搬清。各相关单位要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整治办,每10天逢1(1日、11日、21日)报送整改进度(既上交整治进展调度表),宣传部门要全程跟进,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责任单位:角美镇、经发、行政执法、消防、环安、国税、地税、供电、工商、质监、广电中心等部门。)

(三)强制清除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自行整改阶段一到期,即从6月1日起,对未整改到位的对象依法依规停止供电,由整治办函告供电所,供电所负责停止供电。(责任单位:整治办、供电所。)

2、按照区党工委、区管委会胶合板行业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对逾期拒不自行停产拆除关闭并清场的,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强制清除、拆除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整治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成员部门)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区管委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成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0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巩固、提高、拓展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及时制止查处取缔回潮反弹行为,杜绝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并于7月1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区整治办。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