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装箱(空箱或重箱)在接收、交付时的检查与交接,检查集装箱箱号、铅封号、箱体外表状况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如有作记录。
2.接收出口箱有关单证(场站收据、关单、集装箱装箱单),并输入电脑系统。
3.编制整理门票(门票包括船名、箱号、发货人、转运人、箱型、目的港地、关单、重量、堆场箱位等),并为进场集装箱指定场箱位。
4.接收货主提货时出具的提货单,并核对交货记录记载内容是否正确。
5.集装箱出入闸口时,备妥设备交接单,并会同驾驶员签字,设备交接单应包括船名、箱号、底盘车或卡车号、交箱地点、交箱日期、发货人、目的港等。
6.填写门卫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内应包括集装箱编号、空箱或重箱、箱型、目的港、发货人、收货人等。
7.编制堆场报告,以便对堆存的集装箱进行检查,并将进出堆场的集装箱交接单输入电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