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和标准发布年代号构成。
1)国家标准的代号有大写汉字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2)行业标准代号有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行业标准,如XX/T。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正式公布该行业标准代号。已经正式发布的行业代号有QJ(航天)、SJ(电子)、JR(金融系统)等等。
3)地方标准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面两位数字(北京市11、天津市12、上海市13等),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DBXX/T),不加斜线T为强制性地方标准(DBXX)。
4)企业标准的代号有汉字大写拼音字母Q加斜线再加企业代号组成(Q/XXX),企业代号可用大写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者两者兼用所组成。
5)1998年通过《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出台了标准化体制改革,即在四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之外,又增设了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四级标准的补充。此类标准在编号上表示为“/Z"。如”SJ-Z11352-2006 集成电路IP核测试数据交换格式和准则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