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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 则

2022/07/1584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十九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市区,是指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10个区。 其他建筑间距,包括建筑物平行布置、垂直布置、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等状态下的建筑间距。 三级耐火等级,是指墙、柱、梁、楼板、楼梯为非燃烧体,房屋隔墙、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为难燃烧体,屋顶承重构件可为燃烧体。 第四十条(应用解释部门) 市规划局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 第四十一条

第三十九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市区,是指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10个区。

其他建筑间距,包括建筑物平行布置、垂直布置、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等状态下的建筑间距。

三级耐火等级,是指墙、柱、梁、楼板、楼梯为非燃烧体,房屋隔墙、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为难燃烧体,屋顶承重构件可为燃烧体。

第四十条(应用解释部门)

市规划局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

第四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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