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承担信息、安全、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指导和协调电子政务工作;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工作计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组织开展案件听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
(二)产权管理股
拟订住房和房地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住房和房地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制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监督和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权登记、发证及产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调处市区房屋权属纠纷,查处违法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负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房屋拆迁、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区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负责审查和公布市区房屋拆迁公告;负责对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进行裁决;负责市区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三)建筑管理股(英德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企业、监理企业、检测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和资质标准的执行;负责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管理;负责建筑行业执业注册人员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工程技术和建筑节能减排管理;负责对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资质审核;指导协调制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协调行业的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协调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立项;负责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和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监督和管理本市招标投标工作,审查招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定标结果。
(五)村镇建设指导股
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跟踪协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
(六)人防管理股
拟订人民防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实施办法;根据同步建设、协同发展的原则,抓好人防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加联合防空演习;监督人防建设基金征收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
(七)财务股
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八)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扶贫、关工委、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档案、保密、纪检监察、信访、人员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