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 水利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