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3〕206号)精神,着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特制定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师资队伍提升工程及素质教育提升工程(以下简称“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薄弱学校提升工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1〕24号)要求,全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4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88%以上,瑶海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认定,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和巢湖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标准,庐江县通过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督导评估。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认定。创新机制,倾斜政策,将一批薄弱学校培育为新优质学校,有效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工作措施。
1、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合肥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1-2020)》,用地指标向中小学建设倾斜,加快新布点学校和改建扩建学校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按照《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1-2015)》,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政策。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并合理向薄弱区域和薄弱学校倾斜。在确保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学校校舍、宿舍、食堂、道路、功能室、运动场地、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推广学校发展联盟。各县(市)区要采取名校办分校、名校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名校与薄弱学校的发展联盟。联盟学校每年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挂职、任职、任教和支教。各县(市)区要按一定标准给予到联盟学校挂任、支教人员及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发放交通和误餐补贴。市财政对城乡教育结对工作给予奖补。扩大城乡学校合作比例,2014年达到260所以上,2015年达到300所以上,2016年达到350所以上,2017年达到400所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启动新优质学校创建项目。按照内涵发展、一校一品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市薄弱学校提升为新优质学校创建活动。活动分县(市)区申报,遴选90-120所中小学参与创建,共分3批实施,每批次以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启动30-40所学校进行创建。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多种方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优化校园信息化网络环境,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达到9∶1,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10M。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普遍应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6、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科学规划,按照全市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总体任务,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有机结合。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制定《合肥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寄宿制学校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7、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有效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改善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特教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发挥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
二、师资队伍提升工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精神,到2018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及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及以上。按照此目标任务,2014年至2016年全市完成目标任务的60%,2017年完成目标任务的80%,2018年完成98%以上的目标任务。引进取得教师资格的综合类大学毕业生来我市从事教师职业比例逐年提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二)工作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每2年开展一次全市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
2、提高教师学历。严把入口关,新招聘小学教师学历原则上须达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学历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加大引进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坚持在岗研修,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委托高校开办学历提升班,分批次选派教师到高校集中学习,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层次。2014年小学教师安排1500人、初中教师安排900人进行学历提升;2015年、2016年小学教师分别安排500人进行学历提升,初中教师分别安排300人进行学历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3、加强教师培训。加强新任教师培训,制定新任教师培训标准,促进新任教师掌握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特别是音体美、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通过政策倾斜、项目引领、送培送教等多种措施,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机会。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强化在职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分析、诊断、研究和指导学习的能力。每年遴选500名教育管理干部、1000名优秀班主任、6000名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专项培训。通过“教育家培养工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高端研修,开拓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视野。每年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大练兵。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推广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典型经验,建立10所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继续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合作,夯实培训、研讨、实践三位一体的培训平台。拓展国(境)外高端研修渠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残联)
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基于课程教学的课程研究,全市每年公布一定数量的重点课题进行公开招标,形成“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研究”的工作局面。建立教师研修网,促进教师合作互助、协作式学习。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薄弱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形成市级、县(市)区级、校级三级名师工作室工作网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成立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学科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为目的,结合国家、省课程改革要求,分学科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全市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开展学科课程建设、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观摩等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引领学科发展。给予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一定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