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十八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宋希斌
2017年10月29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十八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十八部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1-8部 略)
九、《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稽察暂行办法》(2006年9月2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发布)。
(10-18部 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