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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2022/07/16255 作者:佚名
导读: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 在树木或园林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悬挂物品;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 在施工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 攀树、折技、挖根、剥损树皮(干)或者随意摘采果实、种子;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 践踏、损毁花草;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 在树木旁或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

在树木或园林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悬挂物品;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

在施工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

攀树、折技、挖根、剥损树皮(干)或者随意摘采果实、种子;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

践踏、损毁花草;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

在树木旁或绿地内堆放垃圾或者排放、喷洒污物、污水、污油及含有融雪剂的残雪等影响植物生长的物质;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六)

在树木旁或绿地内用火;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

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或者搭建临时建筑;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八)

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九)

在公共水面炸鱼、破坏水生动植物;

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

其他损坏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上述行为的,按《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处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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