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文书档案管理、会务安排、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印鉴保管、车辆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房改政策和法规的指导,政务公开及房地产业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指导房产、房改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负责劳动竞赛、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会工作和团的工作。
产权产籍管理科
负责全市城镇房屋产权籍管理,城镇私有住房管理;办理城镇房屋所所有权登记、测绘、确权、发证;管理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并提供利用;管理明清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房地产档案;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规范房地产市场。
房政科
负责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全市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队伍及经纪人资质管理及业务培训;房屋安全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危房鉴定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拆迁队伍,危房鉴定队伍的资质管理及业务培训;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统计工作。
物业管理科(开发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市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配合规划部门对城市个人建造住宅实施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拟定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单位的资金管理,督促住宅小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住宅小区管理基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的移交,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直管公房售后房屋及社会一切房屋的物业管理,组织物业管理达标考评活动。
房改科
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并具体负责市直及谯城区房改的操作、运转;负责制定全市房改的目标管理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申报和公布全市职工年度中低收入线、租金改革标准和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确定公积金缴交率和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具体办理市区公有住房提租、出售工作;参与国家安居工程建设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房改督察、考核、总结评比与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的住宅工作。
财务审计科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参与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合同;负责对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局资金平衡、调度,处理各种经济往来;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协助审计部门对住房资金和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经费管理和机关经费报销及工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