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全县交通行业和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持续发展。
四、组织县乡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布局管理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等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五、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管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等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运输价格;调控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七、监督管理公路基础设施路产、路权。
八、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战备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县交通战备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战备应急队伍建设。、
九、负责县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