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内部网站管理;负责延边州局门户网站日常更新维护。
(二)法规处
负责全州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政府各部门涉税文件的会签会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受理地方税收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务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及系统普法教育、公职律师办公室及协调系统法律顾问工作。
(三)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及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或审批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及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五)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六)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编制全州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工作;管理税收收入数据;监督税收票证使用、管理。
(七)纳税服务处
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及纳税服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州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负责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负责本级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州地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中心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办税公开工作;处理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工作。
(八)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征管改革、制定综合性的税收征管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质量考核、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违章处理、滞纳金、税收资料、税收档案的管理;负责各税种征管办法的审核工作;负责代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九)财务管理处
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全州实际,建立和完善全州地税系统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办法;负责全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工程决算审计,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部门决算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月报表、预算执行分析、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部门预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预算编制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州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审计部门税收财务检查工作的衔接和相关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组织全州地税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大宗物品采购审计;负责全州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所辖县(市)地税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州地方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州局调入、调出、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医保的开、撤户及计算。
(十二)基层工作处
拟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基层税务所(分局)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系统服装管理办法;负责服装调配和发放管理;负责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市、区)局、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组织调训;负责县(市、区)局税务所(分局、科)长的岗位培训(更新知识);负责系统业务骨干培训、师资培训和其他培训;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教育考核评估;负责组织系统培训项目策划、开发与管理;负责系统培训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对系统施教机构的规划、建设、教学、科研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负责协调施教机构。
(十三)监察室
负责全州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系统执纪办案的组织协调及对违纪干部的查处;负责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反映干部违纪的来信来访及举报等工作。
(十四)绩效办
负责全州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过程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提出结果运用建议;开展绩效指标检查;负责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税收风险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州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建设风险指标及模型;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任务推送;负责指导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装载、维护等方面工作;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风险管理、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七)国际税收研究会
负责国际税收理论研究。
(十八)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为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局房产、基建、食堂、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九)电税中心
负责税务信息化管理方面总体规划的设计及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各项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信息化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负责计算机广域网的建设及相关维护运行等管理工作;负责软件及计算机相关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培训、指导等工作;其他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