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河、湖和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para" label-module="para">
襄垣县水利局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湖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九)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负责全县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县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二)配合县公安局,参与全县大中型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