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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促进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的拟定和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促进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的拟定和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科技进步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科技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五)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和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意见和措施。

(八)拟订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及相关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九)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十)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督促协调。

(十一)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新产品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工业机器人、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十三)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民用船舶行业管理、煤炭经营企业监管,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项目的服务和推进工作。

(十五)协调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十六)指导城乡工业布局调整。指导乡镇(街道)制定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

(十七)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业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融资、扭亏和减负工作。

(十九)开展科学技术、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长期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职工教育培训。负责自然科研系列和民营科技企业初、中级以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及其高级职称的推荐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工业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经济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拟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工业由小变大、由大变强。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工业经济工作由本部门牵头,涉及区工业发展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民营经济工作由本部门牵头,涉及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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