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信息、督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本局固定资产;负责对外宣传及本局综合文字材料;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编制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拟定本系统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城建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人员岗位培训和合格证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