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各类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保密、保卫、接待、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
2、土地利用股
负责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农地保护、上地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的实施;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地转用、各类建设用地征用的审查报批;指导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上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3、地籍管理股
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证书年检、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变更等土地权属管理工作。
4、执法监察股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开发、年度用地、农地转用、土地征用、上地及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转让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土地权属纠纷,承担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5、档案室
负责本局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开发复垦、地籍管理、执法监察、规划设计、资源管理、行政公文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