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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概述

2022/07/16147 作者:佚名
导读: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武隆县政府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武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我县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注重实效、规范运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今年年初我县制订了《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评分标准》、《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范围》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完善了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激励、有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单位取消网站年度评优资格。同时,我县还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市政府统一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上,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体系建设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实现了上与市政府、下与各单位网站专栏的链接和信息共享。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坚持不定时抽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县监察局、县督查室、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多次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三)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全市统一布署,我县建立了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委,于今年4月15日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进行交易。截至2011年12月15日,共完成项目交易173宗,交易总额12.9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类67宗,交易额 9.69亿元;政府采购类87宗,交易额6318万元。共节约预算经费794万元,节约率为7.75%(工程类节约率为25%)。土地交易19宗,出让面积58.17公顷,交易2.14亿元,溢价金额848.9万元,收取综合服务405万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立,为我县推行阳光政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县档案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了书报阅览区、文件阅览区,并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府文件资料库,以多种方式方便群众阅览、查询。部分部门开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各类政策,发放“明白卡”告知公布收费金额和标准,县人社局开展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医院利用“一日清单”告知住院费用。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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