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毕节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9号)和《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七星党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务局是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毕节市七星关区河长制办公室牌子。
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务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