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章丘市土地管理局共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正、副局长3人。市局设有办公室、用地计划、地籍管理、监察4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市土地估价所。全市各乡(镇) 共设有土地管理所23个,隶属于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职土地管理员24人。自1996年以来,特别是199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为适应工作需要,成立了法制宣教科、市场科、信访科和市土地监察大队,2000年,加大土地市场建设力度,成立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均为股级事业单位。下设财务科、市场科、土地收购储备科、非法交易查处科。有干部15人。至2000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内设办公室、法制宣教科、财务科、建设用地科、地籍科、规划科、监察科、信访科等8个科室,下设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估价所、市土地监察大队3个事业单位。全市设有土管所23个,土地管理工作人员达到130人,村配专 (兼)职土管员908人。1996~2000年5年来,市土地管理事业全面发展,连续5年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