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乡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上报本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 (四)负责实施土地用" />
襄垣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襄垣县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para" label-module="para">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乡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上报本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
(四)负责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省、市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土地的审查汇总和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协议出让工作;负责本县农村居民建房宅基地的审查报批、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土地分等定级和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组织进行土地复垦、土地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发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本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para" label-module="para">
(五)负责全县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年检和土地动态监测;建立本县地籍档案资料库;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para" label-module="para">
(六)负责本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以及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工作;搞好存量土地、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para" label-module="para">
(七)负责本县矿产资源储备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para" label-module="para">
(八)负责探矿权的设置调查,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的年检;按规定做好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上缴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九)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监督管理地下水勘查和开采及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para" label-module="para">
(十)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资源等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和查处涉地涉矿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搞好本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等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负责编制本县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辖区内测绘单位资质认证等工作;依法管理测绘市场;保护辖区内的测量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