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赤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事文件档案、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关后勤、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对外接待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资金计划、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2、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竣工验收工作;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管理、指导工作。
3、建筑业管理股
①、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报建及招投标管理。
②、负责建筑市场稽查工作。
③、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申报工作。
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4、安全生产股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